來源:幼教網 2018-07-17 11:38:11
1、教師與教師之間的關系。教師之間的人際交往對幼兒的社會性培養具有多重的影響。首先,教師之間的交往是幼兒同伴間交往和發出社會行為的榜樣。教師教給幼兒要相互安慰、進行合作等行為,如果教師自己做到了,那么幼兒通過模仿就更容易產生這種行為方式并且持之以恒。反之,教師間漠不關心、人情冷淡,那么教師不管怎樣強調培養幼兒的愛心、同情心、合作精神都會大打折扣。其次,教師間的交往涉及到班級、幼兒園是否具有良好的心理氣氛。教師的相互關心,還會給班、園帶來一種溫情氣氛。容易激發幼兒積極的社會性行為,學會適宜的行為方式。
2、幼兒與幼兒之間的交往。由于現在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孩子都處處包辦代替,致使幼兒的情緒、態度、行為仍停留在嬰兒水平。是非不分、隨心所欲、缺乏自制力、不會和同伴合作,形成唯我獨尊的不正常心理。從家庭進入幼兒園這個集體環境后,產生許多的不適應,與集體格格不入。根據幼兒這些實際存在問題,主要注意積極環境氣氛的創設,鼓勵幼兒交流思想和感情,提供社會性交往的活動機會。因幼兒的觀察能力差,在同伴委屈、傷心,需要幫助時,不能主動地做出安慰、關心等反應。為了能讓幼兒做出正確的反應,在學習活動中,鼓勵幼兒說出對某件事或物的感受;運用故事情節中人物的內心感受,加上教師適當夸張的表情來感染幼兒,使之了解他人的情感情緒表現,學會正確關心他人的行為方式。還應在日常的每個小細節中給幼兒創造交往的機會。例如:游戲時,幼兒需要幫助,教師不必急于求成去幫助解決問題,可讓幼兒自己去尋求同伴的幫助或帶領他去尋求幫助,教給幼兒尋求幫助的方法。如,你能不能幫幫我呀?我們一起作好嗎?等等。
3、教師與幼兒的交往。教師是幼兒社會性行為形成的指導者。除了教給幼兒正確的適宜的行為方式與規則以外,對幼兒的情感態度和榜樣的作用是巨大的。教師在與幼兒的交往中,應對幼兒表現出支持、尊重接受的情感態度和行為。這是建立師生間積極關系和進一步培養幼兒良好社會性行為的基礎條件。教師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幼兒,相信幼兒有自我判斷,做出正確選擇的能力。在與幼兒交流中要多用表揚和肯定,以及“請”“能不能”“好嗎”等商量的口吻,避免用強硬的命令式語言。如“你去做什么事。”“你不許去干什么。”等等。在教師與幼兒的交流中適宜的身體語言動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例如:表揚幼兒時,可用微笑,輕拍腦袋、肩膀等動作。恰當的眼神、表情的使用,讓幼兒對自己的行為反饋有更明確、深刻的體會。知道如何做才受到別人的歡迎和接受,形成親社會性行為。教師與幼兒的交往中,教師對幼兒并不是放任不管,沒有任何的約束。幼兒園的日常規則,一般行為標準,對幼兒的行為進行適當的限制。教師明確向幼兒給出什么可以做和什么不可以做的信息。如:打人、罵人是不對的,沒人會喜歡,體會到被老師批評的慚愧和傷心等。幼兒園規則的執行應堅持明確性、一貫性的原則,使幼兒的社會性行為在具體、真實的交往活動中得到運用和內化。
當然,幼兒的社會性發展并非單純的受幼兒園一種環境的影響。他們還接受著來自其他環境的影響,而各環境之間又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一個大的社會環境系統。因此,只有各環境之間通力合作,才能使幼兒的社會性更好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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