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8-07-10 13:42:03
首先,培養幼兒的節奏感。
我們都知道,孩了們在沒有經過訓練前,就會拍手、走、跑和唱,而這些自然性的動作會產生一種自然的節奏,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自然節奏結合音樂訓練讓幼兒對一些基本節奏產生感性認識。當然在訓練時,基本節奏的速度和特點必須用聲音來表示。例如:用進行曲進行練習有節奏的走步。用2/4拍或4/4拍的樂曲練習踏跳,用帶有休止符的樂曲練習兔跳、跑跳等等,一讓幼兒通過跳的動作感覺到快而輕巧的節奏;通過3/4拍樂曲,如“蝴蝶找花”“堆雪人”等,讓幼兒來體會節奏是柔和優美的。教師在教幼兒學這些基本動作和節奏時,一定要注意到把訓練都建筑在孩了們的本能和無意識感覺的基礎卜。也就是說,教師不能生硬地口令式地強加于幼兒),只能利用音樂這一有利條件加以引導和訓練,從而培養幼兒對舞蹈的興趣。
其次,舞蹈教學要形象化。
即教師在教幼兒的動作時要多用形象的比喻或其它形象、生動的語言,使幼兒能體會生動、形象的舞蹈動作特點和領會其方法。尤其是在較枯燥的基本步法和復雜的基本動作時,教師須用形象化的方法,這樣才能教得生動有趣,幼兒也樂于接受。例如:在教踵趾小跑步時,編成順口溜“腳跟腳尖跑跑跑”;在教交替步時用“兩個好朋友,永遠不分手,我走你也走,你走我也走”來比喻;教秧歌十字步時用“姐姐(左腳)弟弟(右腳)在一起,姐姐說我先跳,(左腳向右邁步)弟弟說我也跳(右腳向前邁步),姐姐說我讓你(左腳向左側拉開),弟弟說別客氣(右腳退后一步)”來比喻。生動、形象的教學方法,既符合幼兒具體、形象的思維特點,又使幼兒在愉快的氣氛中學會了舞蹈基本動作,幼兒學習積極性很高,興趣濃極了第三,在整個舞蹈教學中,教師要確立幼兒是學習主體的思想。教師的主導作用在于啟發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發展創造性。例如:教音樂游戲“熊和小孩”,我先教幼兒學會這首歌曲和掌握熊走路的基本要領,然后為幼兒提供創造、想象的條件。出現音樂,幼兒根據音樂、歌詞內容編出小孩出門玩耍的動作:有的提著花藍到草地卜采花,有的學小鳥飛,還有的學小兔跳,總之,孩子們會別出心裁地編出許多出乎意料之外的動作,教師及時地對孩子們的表演給子鼓勵,如點頭、微笑、拍手、伸拇指等。這樣幼兒完個成為學習的主人,使他們在優美的旋律中各自做自己喜愛的動作,在音樂游戲中感到愉快,表現出內心的喜悅,充分發揮一了自己的想象力、創造力,也進一步提高了幼兒學習舞蹈的興趣。
另外,對于個別性格比較孤癖、不喜歡跳舞或節奏感差、不能按節拍跳舞的孩子,怎樣培養他們對舞蹈的興趣呢?
我認為在音樂游戲活動中,應多讓他們欣賞優美的舞蹈,同時教師應更熱情、仁動地教會他們邊聽音樂,邊拍手以及表演的方法,喚起他們的情感,拔動他們的心弦。還有在集體跳舞時,將這些幼兒安排在舞跳得好的幼兒后而,便于模仿;還可以編一些簡單動作,讓他們進行練習,通過循序漸進的教學方法,生動活潑的形式,使這些對舞蹈沒有興趣的孩了能在跳跳玩玩中提高對舞晰的興趣。
實踐證明,提高幼兒學習舞蹈興趣的方法是多種多樣的,然而無淪你采取什么方法,最終應盡快回到音樂中來,讓幼兒在音樂中尋找感覺、節奏和情緒,享受音樂的美、動作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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