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6-26 15:48:42
(八)各公、民辦小學要認真執行區教育jú下達的招生計劃,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或減少招生規模。小學一年級新生班生額為45人,若因特殊情況需突破,須以書面形式報區小學招生領導小組核準。
各公、民辦小學招收的新生,須報區小學招生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錄取。嚴禁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兒童入學,違規招收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
(九)各校應高度重視招生工作,認真學習,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按照區小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間安排開展工作(見附件4),按規定及時上報有關數據,不得虛報瞞報招生數。各校應于招生期間公布聯系電話,及時受理家長咨詢,耐心細致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各校應認真貫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嚴格規范義務教育學校入學招生管理的通知》(閩教基〔2014〕45號)精神,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不得以與部門(單位)“共建”名義違規招生;公辦小學未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一律不得以特長名義招收學生,不得擅自舉辦各類特色學校、特色班;嚴禁將各種競賽、考級和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嚴禁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費用。
區教育jú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招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重點時段的監督,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將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各校應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服務意識和廉政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家長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條件的要給予明確答復和耐心解釋說明。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問題,要及時在學校內部化解。區內小學間的問題在相互協商后仍無法解決的情況下,由區教育jú裁決。嚴禁推諉和上交矛盾的現象發生,切實維護招生秩序和社會穩定,確保今年秋季小學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八、其他
(一)本《意見》由思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二)本《意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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