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成都站 作者:幾輪新月 2018-05-07 15:00:38
幼教網整理了關于2018年成都新津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解讀,希望對寶貝升學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1、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學的時間和地點?
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每學年5月第3、4周集中受理一次。在城區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縣教育局登記,在鎮鄉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居住地所在學校登記。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的條件是什么,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答:1. 持證人已在我縣連續居住12個月的相關證明。
2.持證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系的有效證明。
3.截止5月31日,當年已在我縣連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證明,且申請入學當月處于持續繳納狀態。
4.在新津經商人員需提供以上1、2材料外,還需提供營業執照的正副本及交稅憑證。
5.除申請小學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學籍證明。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學校怎樣安排?
答: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學校原則上以居住證地址相對就近安排,在五津街道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到五津三小、順江學校、永商學校、泰華學校、花橋小學就讀;在鎮鄉居住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到居住地所在學校就讀。接收學校因學位原因不能接收隨遷子女入學時,由縣教育局在縣域內公辦學校統籌安排。
一、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負責、齊抓共管、公辦為主、依法規范”的原則,以進城務工人員“合法穩定居住、合法穩定就業”為基本條件,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縣接受義務教育。
二、適用對象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含被監護人,下同)申請在我縣接受義務教育的,適用本意見。
本意見所稱進城務工人員,是指在我縣居住、在我縣務工的非我縣戶籍人員。
三、工作職責
(一)縣教育局負責全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工作,相關學校負責對進城務工人員提交材料及申請就讀學生的相關信息進行復核,接收安排的學生就讀。
(二)公安部門負責驗證《成都市居住證》,于4月底前向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當年流動人口登記數及居住證辦理情況。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為進城務工人員出具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四)行政審批局負責驗證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的工商營業執照。
(五)房屋管理部門負責驗證進城務工人員提供的居住房產證明。
(六)機構編制部門負責根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實際情況,在核定的教職工編制總量內,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合理核定、調整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七)財政部門負責按政策規定做好接收城鄉義務教育相關經費保障工作,落實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經費。
(八)各鎮、鄉、街道負責做好轄區內進城務工人員依法送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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