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論壇蘇州站 作者:章魚菌 2018-04-29 22:16:05
。5)小學學籍卡(從畢業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打印并蓋畢業學校公章,僅限初中報名)。
因各種原因,無法進行網上報名的地段生,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可以持有關材料(同上)的原件和復印件,于5月20日(周日)到所屬施教區的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的學生信息也需及時錄入“吳江區新生報名系統”。
(二)參加積分入學的新市民子女報名
參加新市民積分管理并取得“積分入學準入卡”的新市民子女,于2018年7月28日(周六)~29日(周日)持卡到指定學校進行報名登記。
1.小學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適齡兒童及父母的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
。3)出生醫學證明;
。4)預防接種證。
2.初中報名時還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適齡少年及父母的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居住證;
。3)學籍卡(從畢業學校學籍管理系統打印并蓋畢業學校公章)。
五、地段生認定細則
根據《義務教育法》“免試就近入學”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實行以合法固定住所為準的原則。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確定其在何施教區入學的主要依據。小學、初中地段生認定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也可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ǘ⿲W生常住戶口應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學生戶口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ㄈ⿲W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常住戶口應與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常住戶口與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四)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多處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8平方米的合法固定住所不得作為確定施教區的依據;
。ㄎ澹└改福ɑ蚱渌ǘūO護人)在本區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共有產權合法固定住所可作為入學的依據。其他形式共有產權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的依據;
(六)具有本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合法固定住所的學生,以學生戶籍地作為入學依據,或者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為依據;
(七)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憑相關證明在監護人戶口所在地依法入學:
1.父母雙方都是現役軍人(含武警);
2.父母雙方都是公派出國的專家、技術人員;
3.孤兒。
。ò耍┮蚋纳谱》織l件、地塊改造等喬遷新居的,人已遷新居,戶籍尚未遷移的,施教區確定以新居住地為依據;因舊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遷,新住房尚未交付的,確定其施教區應以新安置的住房為依據;若家庭確有特殊困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九)對服務對象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予以登記,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三年內認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六、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
。ㄒ唬┕颊猩喺。民辦學校(含外來工子弟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須向教育局民辦教育科備案。民辦學校的招生簡章公開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情況、招生計劃、招生程序、面談范圍、收費標準等。嚴禁民辦學校計劃外招生,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名義招生,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能取得相應學籍。
。ǘ┈F場報名確認。報名就讀民辦學校的學生家長根據學校公布的招生簡章在相應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三)招生工作要求。各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數,嚴禁計劃外招生,凡違規招收的學生不能取得相應學籍。嚴格控制班容量,小學不得超過55人,初中不得超過50人。嚴格遵守“免試入學”原則,對于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學校,可采用面談的方式進行選擇、確定對象,有條件的學?商剿“電腦派位”確定錄取學生。不得提前招生或采用預收費、預登記的方式提前確定學位。招生期間,教育局將組織相關科室對招生過程進行明查暗訪和隨機督查。對違規招生且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學校,將視情節嚴重的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取消當年政府專項扶持資金、核減下年招生計劃數等處理意見。
七、工作要求
(一)樹立大局觀念,強化服務意識。各校要本著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的原則,從大局出發,協同排難,杜絕新生入學無施教區的現象。各校要以服務學生、方便家長為宗旨,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服務項目。認真做好電話咨詢、來訪接待、施教區公示、學位查詢告知等服務工作。要及時將2018年入學政策、報名審核確認流程、本校施教區范圍、入學咨詢服務電話號碼等在學校網站主頁醒目處和校門口向社會公布。
。ǘ┮幏度雽W行為,遏制擇校現象。堅決落實省“五項嚴格”和蘇州市“三項規定”,嚴禁學校采用筆試或變相筆試的方式選拔學生;學校不得以社會培訓證書為依據錄取學生。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準》,實行標準班額辦學,遏制大班額現象,杜絕超大班額。堅持實行均衡編班,嚴禁違規分班。學校要嚴格遵守小學、初中入學日程安排和工作紀律,嚴禁任何學校違規組織各種形式的入學宣傳,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行為。義務教育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對于確有各種困難,家長要求跨施教區入學的,必須從嚴控制。
(三)提高吸納水平,關愛特殊兒童。各公辦學校要深挖潛力,努力擴充資源,進一步提高吸納比例。根據《蘇州市吳江區新市民積分管理辦法(修訂)》精神,科學、有序、規范做好新市民子女入學工作,切實保障符合積分入學條件的新市民子女享受同城待遇。各中小學校應積極開展融合教育,接收能夠適應普通學校學習生活、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障兒童(包括肢障、智障、聽障、視障、自閉癥等)隨班就讀。隨班就讀人數超過 5 人,學校應依據《蘇州市普通中小學附設特教班辦班標準(試行)》設置特教班,并為殘障兒童學習、康復提供必要的個別化的特殊教育服務和幫助。對不能到學校就讀的適齡殘障兒童、少年,通過提供送教上門或者遠程教育等方式實施義務教育,并納入學籍管理。
。ㄋ模┘訌妼W籍管理,落實免費政策。按照《江蘇省義務教育學籍管理規定》的要求,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組織實施招生入學工作,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提高學籍管理信息化水平。將接受送教上門服務的殘障兒童少年納入學籍管理。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轉學條件,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后為其新建學籍,嚴禁重復建學籍。蘇州市中考認真執行考籍與學籍對應的規定,原則上初中畢業生均應在學籍所在校參加畢業升學考試。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落實免費義務教育政策并免費提供教科書。在公辦學校就讀的新市民子女與當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免費義務教育待遇,學校不得收取與招生有關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
。ㄎ澹┢渌ぷ饕。
1.我區引進的領軍型創業創新人才、高層次緊缺人才、外商投資企業和市外投資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軍轉干部及港澳臺商子女的入學(園)問題,按吳政辦〔2012〕23號文件執行。
2.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開展預防接種規范管理專項活動的通知》(國衛辦疾控函〔2015〕790 號)和蘇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蘇州市教育局關于《蘇州市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和疫苗補種工作指導實施方案》(蘇衛計疾控〔2016〕18 號)要求,兒童在入園、入學時,要查驗預防接種證。各小學在入學報名時,積極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兒童預防接種證的查驗工作。
3.中小學新生的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必須由學校蓋章于8月15日前送達新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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