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番禺區教育局 2018-04-09 15:45:52
廣州市番禺區2018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熱點問題解答
1.在番禺區常住的來穗人員子女有哪些途徑申請入學?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精神,我區必須首先保障每年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讀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非本地戶籍的適齡兒童,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如果非廣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以下簡稱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確需在番禺區接受義務教育,家長可對照《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根據“多渠道、分步驟”的原則,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途徑申請入學:
(1)符合當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或番禺區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可直接持有關證明文件向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入學;
(2)屬于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范圍的,可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學;
(3)不屬于以上入學范圍,但在廣州市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計算截止時間至當年8月31日)的來穗人員,可為隨遷子女提出積分制入學;
(4)自行聯系民辦學校入讀。來穗人員可結合自身情況和需求,自行為隨遷子女報讀民辦學校。我區已審批的民辦學校情況,可登錄番禺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anyu.gov.cn)--“導航鏈接”進入區教育局網頁查詢有關信息。
2.什么是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他們可以享受什么入學政策?
答: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是根據廣州市發布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指導意見,結合番禺區實際情況制定的入學優惠政策。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持有關證明文件,直接向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申請入學:
(1)已成功通過廣州市“積分入戶”,并將小孩戶籍轉入番禺區的;
(2)符合廣州市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詳情可參見廣州市教育局網站了解最新規定);
(3)屬于房地產小區配套公辦學校招生范圍和符合入讀條件的;
(4)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專項獎勵或榮譽稱號獲得者隨遷適齡子女;
(5)番禺區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金雁之星、見義勇為證書獲得者、區“五個一批”企業高級管理或高級技術人員、以及區級或以上黨委、政府認可的其他優秀稱號獲得者適齡子女等)。
符合以上條件的入學申請人,在學位可滿足需求的前提下,由轄區教育指導中心統籌安排入讀公辦學校,不需參加積分申請。
3.哪些企業屬于番禺區政府認可的“五個一批”企業?認定時間如何界定?符合條件的“五個一批”企業如何為高級管理或高級技術人員的適齡子女申請學位?
答:“五個一批”企業是指番禺區人民政府通過“選擇引進一批、加快建設一批、重點發展一批、積極扶持一批、大力宣傳一批”方式 ,鼓勵、促進當地經濟發展的五種類型企業。“五個一批”企業具體名單由區委、區政府確定,具體名單以區政府最新發布為準。在“五個一批”企業內工作的高級管理人員或高級技術人員,可向企業屬地教育指導中心直接提出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學校申請。
被確認為“五個一批”企業的,其高級管理人員與高級技術人員子女申請入學條件和學位劃定范圍,由所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屬地教育指導中心商定。
4.積分制入學是否全年級開放?
答:除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外,目前積分制入學只開放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簡稱“起始年級”)。因此,提出積分制入學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必須符合當年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擬當年入讀小學一年級,或當年應屆小學畢業擬升讀初中一年級的年齡條件。
5.來穗人員需具備什么條件,才可為子女參加積分制入學?
答:來穗人員在廣州市辦理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的,可為其適齡子女提出申請入讀番禺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
6.來穗人員在廣州市辦理居住證、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的年限對積分多少有影響嗎?
答:根據廣州市有關規定,來穗人員為隨遷子女參加積分制入學申請,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其辦理居住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等積分項目發生在番禺區的,可參與積分;達到一定年限的,會對其積分結果的多少和排序產生影響。
7.涉及“積分制入學”的積分項目有哪些?哪些項目必須取得積分?如何進一步深入了解“積分制入學”入學的計分標準?
答:除本問答第6點有關項目可參與積分外,監護人還可以通過其大專以上文憑(或專業技術職稱)、在番禺區購(租)房情況、在番禺區投資納稅,以及在番禺區參加義工活動、家長獲獎情況等方面進行積分,綜合各項積分排序,作為申請公辦學位的依據。每年積分制入學期間,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區教育行政部門以及有關積分審核部門,都會及時公布積分制入學的辦法和積分標準,公眾可于番禺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panyu.gov.cn)--“導航鏈接”進入區來穗局/區教育局網頁查詢有關信息,家長亦可關注《番禺日報》及各鎮街來穗人員服務管理中心、各提供積分入學學位學校、當地教育指導中心,各企業,各村、居委派發的宣傳單張了解有關情況。
8.來穗人員可夫妻雙方同時參加積分申請嗎?
答:若來穗人員夫妻雙方都同時符合本問答第5點條件的,可為申請入學的子女同時積分,申請積分可累計至該項積分最高分(封頂)。但計生和住房積分項以家庭為單位計分,夫妻雙方不重復計算分數。
9.積分制入學可以挑選志愿學校嗎?
答:參加積分制入學的監護人,可按照在番禺區居住或工作所在的鎮、街(簡稱居住地、工作地),任選一地作為子女申請入學區域。每年我區啟動“積分制入學申請”工作、并公示積分審核結果時,將同時公布全區當年可提供起始年級學位的公辦學校名單及學位數,供監護人填報志愿。
監護人選定申請入學地后,可在該轄區內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填報1-4個志愿學校。
10.積分制入學的積分排序規則如何?
答:來穗人員參加積分申請,會通過其在番禺區辦理居住證、穩定職業、穩定住所、繳納社會保險、計生情況,及監護人文化程度和職業技能情況、投資納稅、住房、義工等項目進行積分審核。積分分兩個批次計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優先。根據有關規定,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即在番禺區居住并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在廣州地區有正當職業、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五年、符合計劃生育政策(以下簡稱滿足“省五年”條件),其適齡子女優先獲得公辦學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積分。不符合“省五年”條件的,為學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省五年”條件入學申請人學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則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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