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2-14 19:41:52
除上述材料外,各類不同情況的家長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隨父母居住在本區自有房產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1.以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為業主的房產證(或購房按揭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2.該房產為父母(法定監護人)的不完全房產時,須提供父母(法定監護人)個人名下房產登記信息查詢情況(到廣州市或各區房屋交易管理中心打印,下同)。
(二)隨祖輩居住在本區的適齡兒童需提供:
1.居住地房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信息查詢情況。
(三)本區戶籍的租住戶適齡兒童需提供:
1.經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記備案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復印件;
2.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信息查詢情況。
(四)實際在本區居住的臨時拆遷戶子女需提供:
1.有效的拆遷協議公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2.原居住地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
3.目前實際居住地的有效證明;
4.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個人名下房產登記信息查詢情況。
四、非廣州戶籍適齡兒童申請借讀須攜帶: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須復印地址頁、戶主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頁);
2.父母(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有效居住證明;
3.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廣東省居住證》;
4.適齡兒童的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適齡兒童的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6.適齡兒童2016年廣州市區級以上醫院體檢表;
7.兒童預防接種證;
8.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條件的,須按《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分類一覽表》對應的類別要求提供相關證明。
五、學位安排
對符合入讀本區公辦學校條件的適齡兒童,按照就近入學與所轄學校學位數額相結合的原則,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分配學位。學位分配通知書于6月19日由錄取學校發出。
六、新生注冊及補錄
(一)公辦小學新生于6月25日注冊。民辦小學新生于7月9日-10日注冊。
(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于8月29日補錄,由法定監護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前往區教育局(地址:海珠區同福東路486號)一樓接待大廳統一辦理補登記手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
(三)民辦小學第一次補錄為7月4日-8日,第二次補錄為8月25日-31日。補錄的報名流程不變。
七、有關事項說明
(一)法定監護人必須如實規范填寫相關表格。
(二)未辦理個人身份證的適齡兒童請及時辦理,以便學校為適齡兒童辦理學籍。
(三)請法定監護人于2016年9月1日前,帶適齡兒童前往居住地的預防接種單位進行預防接種證的查驗。詳情請咨詢居住地的預防接種。
(四)個別不具備上網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可在指定時間到地段對口小學進行網上報名。(詳見各學校門口及社區內張貼的招生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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