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15-04-20 11:35:03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5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5〕3號),為依法保障海淀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經區教委研究,并報區政府批準,現就2015年海淀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請各學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國務院關于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和《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按照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統籌區域教育資源均衡配置,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積極推行學區制和九年一貫對口招生,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全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各項工作有效推進。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認真組織實施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二)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
(三)堅持依法規范操作,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三、入學條件
(一)小學入學條件。按照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凡年滿6周歲(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海淀區申請入小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縣戶籍,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需提供適齡兒童監護人的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小學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在京暫住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二)初中入學條件。完成小學教育的適齡少年,申請在海淀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海淀區學籍;
2.學籍不在海淀區,但全家戶籍在海淀區或實際居住地在海淀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需提供學生監護人的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我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我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本人在京暫住證、在京合法住所居住證明、在京務工就業證明、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全家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聯合審核。
(三)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海淀區戶籍對待:
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海淀區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
四、入學方式
(一)小學入學方式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參加海淀區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持全家戶口簿、住房證明等資料,隨監護人到責任學校進行信息審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需登錄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參加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相關證明材料按照《2015年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海淀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細則》,經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通過后,按要求取得《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在規定的時間內,隨監護人到居住地對應學校聯系就讀。若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由學區協調解決。
(二)初中入學方式
1.第一次派位。海淀區各小學,依據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水平,按照一定的比例,向中學推薦小學畢業生。被推薦學生必須按要求填報意向學校,由區教委進行統一派位。
2.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招生。經市教委批準的可招收特長生的學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面向海淀區招收特長生。體育、藝術和科技專業水平突出的學生,經本人自薦,所在學校審定,可擁有特長生推薦資格,申請參加招生學校的特長生專業考查。特長生招生項目和數量向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方向傾斜。
3.公辦寄宿學校(班)招生。經區教委批準的具備招收寄宿生資質的公辦學校(班),嚴格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依據《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面向本區招生。
4.九年一貫制對口直升。育英學校、育鴻學校和立新學校等學校的小學畢業生直升本校初中。
5.民辦學校招生。經區教委批準的具備當年招生資質的民辦學校,按照公示的本年度招生計劃和相關政策招生。
6.第二次派位。符合海淀區初中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原則上以就讀小學所在招生區域為界進行統一分配。
(三)凡屬海淀區及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歸人員、各類引進人才等人員的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駐區高校、科研機構等單位舉辦的子弟學校,其主辦單位的職工子女可按單位與學校商定的條件進入學校學習。
對持有烈士子女、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以及臺籍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保證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各學校對居住在義務教育服務范圍內,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其隨班就讀,實現"零拒絕"。特殊教育學校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實行計劃管理。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計劃性管理。各學區、各學校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招生計劃。區教委根據全區、各區域和各學校的生源情況,進行統籌調整后,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二)加強學籍管理。海淀區統一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北京市中小學信息管理系統將依據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建立新生學籍。
(三)杜絕違規操作。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公辦學校單獨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四)加大宣傳力度。按照北京市的統一要求,區教委將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和相關信息。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各相關部門和中小學校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規范操作,做好政策宣傳工作。要依法加強監督,對違規違紀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相關責任人要進行嚴肅處理,確保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1.2015年海淀區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2015年海淀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2015年海淀區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5月1日:(周五) 啟動小學入學服務系統
5月17日:(周日) 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注冊、打印《申請表》工作截止
5月18-28日:(周一-周四)街道(鎮)及相關部門聯合審核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5月24日
(周日) 民辦學校、寄宿制學校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縣招生工作
5月31日:(周日) 小學入學信息采集截止
6月13-14日:(周六、日) 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進行登記,審核入學信息
7月3日開始:(周五) 小學(含特殊教育學校)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9月1日 生成小學學生學籍信息
9月15日 生成小學學生學籍
2015年海淀區初中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時 間 工 作 內 容
4月初 :各小學組織特長生自薦和推薦審定工作;啟動初中入學第一次派位宣傳工作
4月20日前 回戶籍和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的學生,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辦理相關手續
4月18-22日: 各小學校內公示經校級推薦和學區審核后的第一次派位推薦名單
4月23-27日: 各小學公示特長生資格推薦名單
4月28日: 招收特長生和公辦住宿生的學校在學校網站公示本校特長生招生、公辦住宿生招生方案
5月4-5日: 區縣教委受理回戶籍所在區縣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審核、登記工作
5月7日 :初中入學第一次派位
5月9-10日:(周六、日) 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受理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報名
5月16-17日:(周六、日) 區縣教委對報名的小學畢業年級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進行特長考查
5月18-22日: 區教委對特長生初錄名單進行公示
5月23-24日:(周六、日) 民辦學校、寄宿制學校等對報名學生進行錄取,并在初中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縣招生工作
6月下旬 :初中入學第二次派位
7月3日開始: 中學發放錄取通知書
9月1日: 生成初中學生學籍信息
9月15日:生成初中學生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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