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E度教育論壇 作者:圓明園小樹 2014-05-07 11:30:34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北京市教委《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4]10號)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相關文件精神,依法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結合我區實際,經區政府批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指導思想:2014年石景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應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和《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精神,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學校辦學水平,著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維護首都社會安定。
工作原則:堅持政府統籌原則,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和就近入學原則;堅持由教委主導組織實施的原則;堅持依法規范操作,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二、入學政策
(一)入學資格
1.凡年滿6周歲(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石景山區正式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均須就近登記入學。
2.有本市戶口的小學畢業生,按照對口入學辦法到相應初中學校繼續接受義務教育。
3.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戶口所在地(持戶口簿)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憑監護人持有的房屋產權證)就近入學。
4.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持有街道辦事處開具《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戶口簿的適齡兒童和小學畢業生,以及持有政府人事部門簽發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各類人員子女中的適齡兒童按本市戶口對待。在小學入學工作中符合上述條件學生的資格審核、認定工作由石景山區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在5月13日統一完成。
5.由市教委分配的特殊人才子女和區政府引進的各類人才子女入學,按市、區引進人才綠色通道相關規定執行。
6.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在同等條件下應給予照顧。
7.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在公辦和民辦中小學借讀。區教委本著統籌規劃、統一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我區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工作。
(二)入學辦法及相關規定
1.小學就近免試入學
2014年全市繼續開展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工作,適齡兒童的父母應在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間,登陸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錄入信息。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小學,按照《石景山區2014年小學招生劃片范圍》,在規定的時間,持戶口簿或石景山區房屋產權證(監護人持有)到劃定的公辦小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經區教委審核、認定的享受本市戶籍對待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的信息單獨采集。學齡兒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及時、準確錄入相關信息,嚴禁非正常跨區入學。在規定時間內未在我區進行信息采集的學生,將影響該生的小學入學工作。
小學登記入學不進行入學考試、面試,不收取報名費。
入學人數超出學校所能提供的學位數,由區教委指定附近其它學校接收入學。
各小學要嚴格按照計劃招生。
2.初中對口入學
有本市戶口的小學畢業生(含按本市戶口對待的借讀生),按照對口入學辦法免試升入相應的初中學校。
小學畢業年級學生,可以申請回家庭新住址所在區縣升入初中。申請到外區縣入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提交申請,各小學進行初審后,攜帶相關材料(出具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及全家戶口簿等有關證明)統一到我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再由家長到家庭新住址所在區縣教委辦理登記手續,該生將由登記部門所在區縣分配入學,我區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小學畢業生,因家庭住址在區內變動,可以申請跨片到家庭新住址所在范圍升入中學。申請跨片入學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有關材料交到現就讀小學,各小學進行初審后,統一到我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辦理審核手續,審核合格的學生由我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根據學位情況按照相對就近的原則分配入學。
3.就讀寄宿學校
自愿要求進入寄宿校(班)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應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入學時須向學校出示學生本人2014年4月份以后在本市區縣級以上醫院進行一般性體格檢查的體檢證明。
4.就讀藝術教育特色校(班)、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科技教育示范學校。
小學畢業生可根據自身特長,通過專項測試到有關特色、特長校(班)就讀。特長生專項測試工作由區教委統一組織,由招收特長生的學校組織實施,測試內容只限學生所報特長,每個學生參加測試的學校不得超過兩所。
區教委將對各學校特長生的錄取進行全程監控。特長生測試期間,教委將對有測試任務的學校派出督察員,對測試錄取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凡未在規定時間參加測試的學生,一律不得以特長生資格錄取。
5.小學優秀畢業生多校對口升入初中
經區教委批準,2014年部分初中學校可在全區招收小學優秀畢業生,實行多校對口升入初中。凡北京市十佳少先隊員、北京市少先隊員標兵、北京市紅領巾獎章獲得者、連續兩年區級三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優秀并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為良好以上的小學畢業生,經本人申請,小學推薦,可參加多校對口入學。
各小學要在規定時間將具有多校對口入學方式資格的畢業生名單在校內公示。
多校對口入學實行計算機派位方式錄取,學生在小升初管理系統上自愿填報志愿,每人限報三個志愿。報名人數少于或等于計劃數,初中校直接錄取。報名人數多于計劃數,以計算機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6.民辦學校招生,要按照區教委批準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
學校要在規定的時間內統一操作,并向社會公示招生項目、區域范圍和人數。民辦初中學校入學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手冊》和成長記錄冊為主要錄取依據。
7.就讀特教學校和隨班就讀
培智中心學校要按時做好有就學能力殘疾兒童少年的新生入學工作,對行動不便無法正常入學的殘疾兒童少年要采取"送教上門"等方式,保證所有具有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殘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8.首鋼礦山子弟學校,須將擬招新生名單,報區教委備案。
9.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京借讀
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市工作或者居住,2014年需要在本市入小學接受義務教育的非京籍適齡兒童,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在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5月31日期間,登陸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http://yjrx.bjedu.cn,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注冊、錄入信息,并于5月15日至5月31日持本人在京就業證明、在京實際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在京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審核,審核通過后的非京籍適齡兒童信息方為有效信息。
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可以選擇專門接收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藍天第一學校、玉泉路小學、麻峪小學或民辦學校就讀,也可自行聯系學校。各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接收在我區合法居住的外省市戶口適齡兒童少年借讀,要嚴格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文件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50號)文件精神和北京市學籍管理的要求,努力解決好外地來京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入學問題。
10.調整部分學校招生范圍
古城第二小學分校招生范圍新增北鍋塔樓、長安家園、大型宿舍、金漢麗苑、新都明苑、二管廠宿舍;新建的京源學校分校招生范圍為濱和園小區;佳匯中學停止招生;禮文中學增加初中階段招生;金頂街第四小學畢業生對口升入九中分校;藍天二中更名為石景山區實驗中學分校,對口小學為石景山區第二實驗小學;六一小學停止招收住宿生。2014年部分小學入學、轉學劃片進行了小范圍的調整和補充,均以"2014年石景山區小學招生劃片范圍"為準。
三、工作要求
(一)明確職責,加強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由區教委負責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由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各中小學要認真貫徹執行本方案精神,切實做好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學校要嚴格執行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
為了應對小學入學高峰,原則上停止小班化教學實驗,小學班額不得低于30人。
(二)關于入學的要求
為保證本區內每一名適齡兒童少年在新學年都能夠入學就讀,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工作時間安排統一操作,按計劃招生。
各學校應服從區教委的統一調劑和安排,顧全大局、服務全局,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穩妥解決有關入學問題的信訪和糾紛。
小學、初中入學工作要嚴格控制政策規定以外的跨區、跨片和二次流動,同時要嚴格控制五年級學生轉學。各學校要依托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對錄取新生要立即建立電子學籍,并將學籍固定在被錄取學校。區教委和招生考試中心嚴格控制學生非正常跨區縣和跨片流動。
通過各種方式入學的學生,錄取名單經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確認后,即刻錄入到中小學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任何學校不得拒絕接收錄取名冊中的學生和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三)關于畢業考試
小學畢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考試的范圍、目標和方式均應按市基教研中心制定的考試說明執行。小學畢業考試由區教委基礎教育科組織實施。學校要從提高學生全面素質、培養學生創新意識的目的出發,結合課改的進程和要求,積極進行小學畢業考試內容與方法的改革實驗,正確引導教育教學改革方向。
(四)關于收費
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收取擇校費,各中小學均不得收取入學報名費和借讀費。嚴格按照《北京市關于治理義務教育階段擇校亂收費的意見》執行。
各初中學校招收特長生舉行的各類專業測試不收取測試費。
民辦學校可按規定收取一學期或一學年的學費。
各類學校的收費,均要執行物價等有關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跨期收費,更不得超越"北京市中、小學統一收費項目、標準卡"的規定自立項目亂收費。
(五)關于規范操作
1.各中小學要嚴格按照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見附件1)進行操作。
2.各中小學要按規定的日期發放正式"入學通知書"。在放暑假前,各小學要負責本校畢業年級學生的教育工作。
3.區教委將加強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新生非正常流動。各初中學校嚴禁擅自接收已被其它學校錄取的新生,不允許出現學生與學籍分離的現象,保證各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各學校不得允許無學籍的學生進校就讀。
4.強化計算機管理,要求各學校在接收學生后,要立即將相關信息錄入中小學電子學籍管理系統,招生部門隨時檢查和調用數據庫中的數據。學校如有空余學位,對按照政策安排的學生,必須無條件接收。
5.學校應嚴格按照計劃招生,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向教委主管部門上報調整計劃的報告,經區教委主要領導同意并報市教委備案后才能調整計劃。
6.嚴格查處公辦學校舉辦的以招生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公辦學校以本校名義占用本校校舍舉辦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培訓班,并從中為本校選拔學生的,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一經查實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嚴格執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關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通知》(京教基一[2013]2號)文件精神,中、小學校不得利用學生課余時間、節假日、寒暑假舉辦面向學生并收費的培訓班或補習班。
7.關于落實公示制度
(1)區教委將向社會及時公示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
(2)每所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公辦中小學要在學校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
在小學、初中入學工作結束后,各中小學要認真總結經驗,按規定時間將"小學、初中入學快報表"和"招生工作總結"報送區教委辦學管理科和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招生辦公室。
(六)關于信訪工作
各學校要嚴格按照《石景山區教委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信訪工作要求》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信訪接待工作,耐心細致地向市民解釋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樹立首都教育形象,確保社會穩定。區教委辦學管理科定期對全系統受理、承辦及處理義務教育階段信訪情況進行內部通報。
(七)關于宣傳與監督工作
小學、初中入學工作是基礎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項涉及千家萬戶的政策性很強的工作。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統一思想,精心組織,提高認識,顧全大局,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要面向社會做好引導宣傳工作,通過多種方式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機制。
2014年,市、區教委和政府教育督導室及紀檢監察部門將對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對違反義務教育法、違規招生、違規收費、違規辦班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進行通報批評,確保招生政策落實到位。
本方案自2014年5月1日起實施。
咨詢電話:68865852、68825597、68874948
信訪電話:68862541
監督舉報電話:68864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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