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12 23:11:14
隨著時代的發展,培養具有創造才能的人已成為教育中的一個重大問題,瑞士心理學家皮亞杰認為:教育的主要目的是造就能創新而不是簡單重復前人所做過的事的人,這種人能有所創造、發明和發現。許多研究也表明,兒童、青少年身上存在著創造力,他們身上的創造潛力經過培養與開發就能向高層次的創造力發展;反之,如果得不到及時適當的教育,這種創造潛力不僅難以進一步發展,而且還會萎縮甚至泯滅。
音樂是一門藝術,它在想象力、創造力的培養上起著特殊的作用,因為音樂活動本身就需要豐富的想象及創造力,因此教師要有意識的為幼兒提供進行創造性活動的機會,以發展幼兒的創造力。音樂活動中創造力的培養除表現在應盡量啟發幼兒聯系已有的感性經驗、隨音樂所表達的思想感情充分發揮自己的想象,進入歌曲的意境之外,還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培養:
一、營造有利于幼兒創造力發展的心理環境,對于培養幼兒創造意識的萌發和初步創造
能力的發展,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
1、教師本身要有創造精神,創新意識,首先是在體現他能否在多方面正確地對待幼兒的創造性表現。例如:在音樂活動中,讓幼兒進行表演,孩子們沒有根據老師所規定的動作而進行自編自唱,我們老師的態度該如何呢?如果我們常以淘氣、不聽話和破壞老師原定的計劃為由,否定孩子們在各種活動中的探索創新,這實際上是扼殺了幼兒創造性的萌芽,等于給幼兒的心理健康發展設下障礙。
2、在選材和教法上教師有否考慮給幼兒一個自由想象的空間和環境,允許有多個答案共存。例如在音樂欣賞活動中,教師原計劃是讓幼兒聽出是小兔來到草地上采蘑菇,但孩子們欣賞后,有的說是小青蛙蹦蹦跳跳地在田里捉害蟲,有的說是小松鼠跳來跳去在樹上玩捉迷藏游戲,也有的說是小狗在玩球,此時如果全部否定孩子們的意見,強迫孩子們跟隨老師的原計劃而進行活動,長期這樣,孩子們的心理一定受到影響,勢必禁固幼兒的創造性思維。其實,音樂作品具有可變性,我們聽同一首曲子就會產生不同感受,對一個音樂作品的共同理解只是相對的,而理解上的差異是絕對的,因此,音樂欣賞沒有統一的答案。就以上例子,我們可根據孩子們的想象靈活進行教學,允許多個答案存在,在求同的基礎上,激發幼兒的求異精神,培養他們的發散性思維。
3、創造型教師善于幫助幼兒建立自信心、進取心,促進幼兒創造力的發展
創造型教師會經常對幼兒說“當然可以”“相信你能行”“讓我們來試一試”一類的話;多鼓勵、多支持、多表揚、多接納、多容忍、多欣賞,堅持正面教育。她們還會適時扮演一下“弱者”,讓幼兒積極想辦法幫助老師解決問題,獲取成功感,幼兒就會知道老師是非常理解和尊重他的,他們也就會形成不自卑、不膽怯,不呆板地模仿和隨從他人,勇于在別人面前表現自己的良好心理素質。孩子們有這樣的心理素質為基礎,才能產生創新意識,創新行為。
誠然,我們幼教者一定要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正確地科學地引導幼兒,使自己具備有創造精神、創造意識,成為創造型教師。真正做到站在幼兒的角度看待幼兒,對幼兒的“五花八門”、“稀奇古怪”的想象,應敏感地捕捉他們創造思維的“閃光點”加以科學引導,對于富有探索精神的幼兒,要及時加以肯定,使其剛萌發的創新意念,以延續和發展。所以,只有創造型的教師才使創造型的幼兒如魚得水。
二、創編歌詞:
奧爾夫體系的核心觀念之一就是在不斷創新中獲得新的生命力。奧爾夫認為,兒童主要是通過在范例和老師啟發引導下的集體創造過程來進行音樂學習的。因此,讓幼兒給熟悉的歌曲增編新的歌詞或改變部分歌詞,這既能提高幼兒唱歌的興趣,也有利于對幼兒創造力的培養。如針對小班幼兒年齡特點,所選的歌曲每段歌詞一般只含有一種形象,而且詞句中有較多有規律的重復,以減輕幼兒的記憶負擔。在引導小班幼兒創編時,只要求幼兒改編個別名詞、動詞或象聲詞,并用新詞代替原歌詞中的相應詞匯即可。如《小貓叫》一歌中,可引導幼兒將“叫我洗洗臉”改編成“叫我刷刷牙”“叫我拍拍球”等等。在活動過程中最初可采用集體討論,在老師幫助下集體將新詞填入曲調唱出;逐步熟悉后,對能力強的幼兒可要求想出新詞,獨立地將新詞填入曲調唱出。在這種活動中,教師應把注意力放在保持和增強幼兒對創造性活動的興趣方面,特別要用多種方法來幫助能力較差的幼兒獲得成功。
中、大班幼兒選擇歌曲的原則基本與小班相同,但改編的成分比小班稍多一些,對大班的要求也可適當增加難度。創編時需要的有關生活經驗等可事先在其它活動中進行準備,以便幼兒能將注意力集中于音樂的要求和創造的樂趣上。如《顛倒歌》是首風趣的歌,講的都是一些顛倒的事情,大班幼兒對顛倒的事完全能有所理解,也正因為如此,才感到風趣、好笑。當他們會唱這首歌后,我就啟發幼兒自己想一些令人發笑的顛倒的事情,有的幼兒說:“飛機水里開,輪船天上飛”、“小雞呷呷叫,小鴨嘰嘰叫”,還有的說:“白天出月亮,晚上出太陽”等等。我將幼兒所想的內容加以整理,代替原有的歌詞讓他們唱,引起了幼兒歡樂的笑聲。
幼兒增編、改編歌詞,不僅有助于創造力的培養,同時對增強幼兒自信心、發展幼兒語言等也起重要的作用。
三、創編動作:
意大利著名兒童教育家蒙臺梭利在《高級蒙臺梭利法》一書中指出:應該讓兒童通過對音樂材料所進行的獨立操作來發展自己對音樂的感覺水平和理解水平。她認為:要讓兒童通過各種模仿的和自由的隨樂身體動作來發展兒童的動作能力,以及身體在運動中的平衡感、空間感、節奏感;發展兒童使身體動作與音樂相一致的能力;發展兒童對各種音樂的旋律、節拍、節奏,以及情緒特點的認識能力。
邊唱邊動作比較適合幼兒的年齡特點,他們不但用歌聲來表達感情,更喜歡用動作來加以補充,如果歌詞是很具體形象的,并易于用動作來表現的話,幼兒常常能自己想出一些動作來表達自己對歌曲的理解。如《手指歌》中,唱到“姐姐拍皮球”,幼兒自然而然就會用生活中排皮球的動作來表示;唱到“爸爸開汽車”,幼兒很快就用生活中曾見到的撳喇叭動作來表示;……。中、大班的幼兒這方面的能力就更有所發展了,如在為《猴》一歌配動作時,幼兒用各種各樣的姿勢來模仿小猴竄東竄西,對歌詞“紅屁股上打一針”這一句所表達出的無奈、痛苦更是深有體會,孩子們一個個都皺著眉頭一副“痛苦不堪”的樣子,剛打完針馬上都“哎喲喲”叫了起來,逼真地表現出了小猴調皮、貪吃,結果只好去看醫生等復雜的情感變化。
同時幼兒對自己所想出的動作還特別有感情,如在為《春天來》一歌配動作時,我班的范文婷一手叉腰,一手反掌置于頭頂上(表示荷花),當她創造性的想出這一動作后,轉頭同旁邊的黃雨婷說:“你看我的荷花好看嗎?”語氣里充滿了自豪感、充滿了想象,也充分流露出對這一動作的欣賞。
可能從成人的眼光來看,這些動作都非常簡單、幼稚,可這都是幼兒自己想出來的,我們應該從他們的年齡、知識經驗、動作發展水平等方面去衡量和評價。何況有些動作竟那么逼真、恰到好處的表現出某種特定的情感,這恐怕還是一些成人所不能及的呢!在讓幼兒為樂曲配動作時,一方面教師可多讓幼兒直接觀察自然、生活中的各種現象,從中得到啟發;另一方面可給幼兒示范一些動作、觀看哥哥姐姐或同伴的優美動作等。
總之在活動過程中,教師應給幼兒提供自由創造、充分表現的機會。
四、曲調的改編和創編:
美國教育學家格林伯格認為:音樂創造性表現是一種統一的綜合性體驗。這種綜合包括:孩子們使用他們熟悉的音樂元素去創造新的音樂作品并使自己從這個過程中獲得滿足;同時,許多的音樂技能也在這種創作過程中被孩子們在他們自己的水平上所利用。
我們常常能看到一個健康、活潑、開朗的幼兒在自由活動或情緒愉快的時候,嘴里就哼哼唱唱起來,有的唱的是幼兒園里學的歌,有的唱的是從家里、電視里聽來的歌曲,也有很多時候他們唱的是自己“創作”的歌曲,這是幼兒根據自己的水平和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以及自己對問題的理解和發表的需要來進行的。如果老師未能予以應有的注意與重視,就會失去許多培養與發展幼兒創造能力、表達能力的良機。
那么作為教師應如何引導幼兒進行曲調的改編和創編呢?
1、可采用唱歌對話。教師用任意即興的曲調發問,幼兒回答時可用教師所唱的最后一個音的同音反復唱答句或用與教師完全相同的曲調唱答句。如:
3566|5-|3566|5-||
(師)小手在哪里?(幼)小手在這里。
2、改變曲調的節奏。改變原有熟悉的曲調的節奏對于發展幼兒的節奏感有好的效果,但選用的原始材料應較為單純。如:《手指歌》中,“我在敲小鼓×××”的節奏可引導幼兒創編出其它敲鼓的節奏:××××|××××|或××××××|×××××|等等。
3、自由的歌唱式講述。教師為幼兒提供美術或文學作品,請幼兒自由的用歌唱的方式來講述他們看到、想到的事。在進行這種活動時,教師不要對幼兒的缺點進行評論,也不要對幼兒進行橫向比較,而可以多給他們一些建議或一些便于掌握的方法,對于能力較差的幼兒,教師應鼓勵他們大膽地唱,并以熱情的態度承認他們的努力。
曲調的改編與創編對激發幼兒的想象、創造的熱情及發展音樂的能力等方面都有極為重要的作用,教師應為幼兒創造條件,使幼兒愿意更多的開展這項在促進創造力發展上具有特殊作用的活動。
教師設計組織創造性音樂教育活動,主要是為了培養幼兒的創新意識和創造能力,而我們更應將創新意識的培養放在更為重要的位置上。為此,教師必須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以保證每一個幼兒能不斷地從活動中獲得成功;教師必須根據幼兒的實際需要給予其必要的暗示和幫助,以保證幼兒能不斷的切實有所收獲;教師必須堅持正面鼓勵為主的評價方式,以保證幼兒獲得正面的觀念和積極的體驗。只有這樣,才能在音樂活動中真正培養幼兒的創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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