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09-06-04 09:35:38
在選擇醫院或診所的婦產科醫師時,最基本的應注意他是否為婦產科的專科醫師,如果是,表示他接受過完整的婦產專科訓練。
同時,應注意醫院或診所的設備是否齊全,如超聲波檢查設備等,若無超聲波設備,醫師較不易檢查出懷有雙胞胎或連體嬰的情形,這除了和超聲波設備好壞及醫師技術有關外,亦和醫師是否有想到、注意到有極大的關系。 這與醫院的規模并無相關,因為即使是全國知名的醫學中心亦可能發生醫師沒發現孕婦懷有雙胞胎或連體嬰的情形,因此,醫師本身是否注意到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是醫師的口碑、與病患的溝通應對,也需要準媽媽們仔細的觀察了解。
此外,特別要提醒準媽媽們注意,每次產前檢查若有作任何的檢驗,下一次的產檢時一定要詢問醫師檢查的結果。有時醫師門診的病人很多,或同時有幾位醫師看診,不一定記得每個人作的檢查,這時有賴孕婦們能提醒并詢問醫師前次檢查的結果及應注意事項,這是保障個人權益的重要步驟。
準媽媽們該如何與醫師配合,以順利地度過懷孕期,生個健康寶寶呢?
首先要定期作產前檢查。按照婦產科教科書的標準,懷孕初期應每月作一次產檢,懷孕三十二周至三十六周時,每兩周作一次產前檢查,三十六周以后則希望每周作一次。
目前健保局規定的產檢次數已略顯不足,若孕婦們再不定期產檢則將更為不足,本人就曾經遇過懷孕三十三周的孕婦第一次作產前檢查,這時若發現胎兒較大或較小,醫師將很難估算其正確之預產期。孕婦若超過預產期,亦須特別多加注意,醫師多半會鼓勵孕婦在超過一周左右,即懷孕四十一周時能住院催生,也有醫師會等到四十二周時催生,但此時因胎盤的功能變差,自然生產的機會較低。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