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朝陽招生考試中心 作者: 2008-06-03 17:37:5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規定,為依法保障我區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權益,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08年小學初中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2008]1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2008年我區小學入學工作,堅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不斷提高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育教學水平,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繼續完善小學入學辦法,保持政策連續性,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教育公平。
二、工作原則
1.堅持小學免試和就近入學原則。
2.堅持以區為主承擔義務教育責任原則。
3.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
三、入學方式
(一)免試就近入學
1.凡年滿6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均須按照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學校就近登記入學。
(1)具有北京市朝陽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家庭實際居住地(持有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在朝陽區的適齡兒童。
(3)按本市戶口對待的八類人員子女中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持有房屋產權證或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的適齡兒童(持有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委會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辦公室開具的“華僑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中建二局一公司職工子女身份證明”、我市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政府人事部門簽發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各類人員子女)。
2.寄宿學校、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下達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適齡兒童入學。
3.與學校建立“共建關系”的單位職工子弟中的適齡兒童,由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到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辦理審批備案手續,經批準后的適齡兒童可到“共建”學校就讀。
4.非北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京借讀,為外地來京務工農民子女的,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委等部門關于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文件意見的通知》(京政辦發[2004]50號)規定辦理。其他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加強中小學接收借讀生管理的通知》(京教基[2002]36號)規定辦理。
(二)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適齡兒童,在劃定區域內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1.依法規劃我區“免試、就近入學”招生范圍,制定我區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報區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公示。
2.加強對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招生工作宣傳和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3.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程序。
(二)檢查與督導
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對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入學工作繼續開展重點督導檢查,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違規招生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在全區進行通報批評,對具體責任人要嚴肅處理,確保招生政策落實到位。
1.加強依法監督力度,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嚴禁收取報名費。
2.區教委劃定區域內每所學校對應的服務范圍,學校應首先接收本校服務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嚴格控制跨區縣接收適齡兒童,保證本校服務范圍內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在新學年開學時都能夠入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失學。
3.加強學校招生計劃的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小學入學工作由區教委統一安排,學校不得自行組織超計劃招生和超班額教學。嚴格按照40人班額標準制定計劃,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展小班化教學實驗。
4.落實公示制度。公示內容包括: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經區政府批準的小學入學工作方案和招生部門的具體實施意見等。
(三)宣傳與監督
小學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及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
1.全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
2.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3.建立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做好信訪工作。
附件:2008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時間安排
3月31日前
1.制訂小學招生計劃
2.劃定各區域內學校對應的服務范圍
4月15日前
1.擬定《2008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方案》并上報區政府
2.擬定《2008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實施意見》并上報區政府
4月30日前
1.召開小學校長工作會,傳達市、區有關小學入學招生政策文件及下達2008年小學招生計劃
2.召開小學主管領導工作會,布置2008年小學入學登記工作,下發區教委劃定區域內各校對應服務片
3.完成小學入學工作信息公開和網上公布
4.向市教委報送經區政府同意的《2008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方案》和《2008年朝陽區小學入學工作實施意見》
5月26日始
民辦學校、寄宿學校進行小學入學登記
6月2日
小學在學校服務范圍內的居民區張貼適齡兒童登記入學通知
6月14日—15日(公休日)
小學進行入學登記
6月16日—20日
協調解決適齡兒童入學登記
6月21日—22日(公休日)
特殊教育學校、小學附設特教班進行入學登記
7月5日
1.各小學張榜公布新生名單
2.各小學發放新生“入學通知書”
7月25日前
向市教委報送小學入學快報表[!--empirenews.page--]
9月15日前
1.小學完成新生數據錄入工作
2.各學區、直屬小學向區招生考試中心小招辦上交《2008年小學入學工作總結》
10月25日前
向市教委報送小學入學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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