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廈門站 作者:范小筒 2018-07-06 10:29:04
2.【現場材料審核】
網上信息審核通過后,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家長(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帶孩子到學校報名,并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及復印件;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提供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父母沒有房產(如集體戶或掛靠戶):需在現場報名確認時提供市行政服務中心土房局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與土地權證查詢證明》(即通常所說的無房證明,證明中需體現父、母、孩子三人的信息)和實際居住地居委會通過網格化平臺開具的居住證明。
(4)預防接種證等其他證明材料。
因政府拆遷建設造成的戶口與住所分離的招生對象,經確認后由區教育jú統籌安排入學,可在政府安排的住所所在片區學校就學。
以上證明材料的原件在現場審核后退還,復印件學校留存。
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有弄虛作假的行為,一律視為非片區招生對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學校核對以上材料并打印報名信息,家長現場確認信息并簽字。
時間:2018年7月8日至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地點:廈門市東渡第二小學
3.【入戶家訪】
4.【發放入學通知書】
7月15日前,學校給符合錄取條件的適齡兒童發錄取通知書。
五、注意事項
1.祖孫三代同住一處的排在完全“兩一致”之后,不符合“兩一致”的適齡兒童應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2.對因父母無住房導致掛靠戶口的,需提供市行政服務中心土房局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與土地權證查詢證明》(即通常所說的無房證明,證明中需體現父、母、孩子三人的信息)和實際居住地居委會通過網格化平臺開具的居住證明,學校對居住情況進行核實。
為擇校而遷移戶口、掛靠在親戚或朋友處的本地戶籍適齡兒童,請家長抓緊時間遷回戶口,讓孩子回原施教區就讀。
3.適齡兒童報名時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可靠。若材料不實,一經查實,本市戶籍的學齡兒童一律視為非片區內招生對象,由區教育jú統籌安排接收學校。
4.報名時請帶上學齡兒童并攜帶所有相關材料到校。
招生咨詢電話:0592-5613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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