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南京站 2018-04-13 11:48:42
南京市江北新區2018年小學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各小學: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義務教育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進一步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根據《南京市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經江北新區招生委員會批準,現就2018年江北新區小學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方案,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組織領導
南京市江北新區2018年義務教育招生,在新區招委會統一領導下進行,成立區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小組,負責本區域內公辦、民辦小學招生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
社會事業局在招生期間成立招生協調工作小組,其成員由教育相關部門人員、區招生辦公室人員和各校負責招生工作的人員組成,統籌全區招生工作的咨詢、協調。
二、劃定學區
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保證學位,相對就近”的原則,各小學學校施教區由新區招生委員會劃定(見附件)。各小學要嚴格按照施教區范圍招生,切實保證本施教區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全部按時入學。
三、核準計劃
公辦小學必須嚴格按照社會事業局下發的招生計劃招生,民辦小學必須嚴格執行社會事業局核準的招生計劃。各校須執行規定班額,其中小班化學校不超過32人,非小班化學校不超過45人。如因施教區生源數較多,需要增加招生計劃,須向社會事業局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變更。
四、入學條件
⒈新生入學年齡應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年齡的兒童入學。
⒉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狀況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由社會事業局批準。
五、招生辦法
(一)公辦學校
⒈施教區招生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原則上應與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一致。戶籍遷入和產權證辦理時間應在2018年3月31日以前。
⑴施教區內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一致,屬下列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按正常入學處理:
①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區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
②父母離異,本區戶籍適齡兒童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③本區戶籍適齡兒童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都是不在本區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④本區戶籍適齡兒童自出生起即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戶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本市范圍內均未購買或未分配產權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籍從未遷移過的。
⑵有關入學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按照以下原則辦理:
①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區購置房產,根據拆遷安置協議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已在本區購置房產,則根據房產所在地的施教區確定就讀學校(是否拆遷以簽訂拆遷安置協議為準,拆遷安置時間截止2018年5月31日)。
②適齡兒童家庭通過購置本區二手房取得施教區學位,入學當年該二手房原戶籍家庭須無適齡兒童在該施教區學校就讀
③本區戶籍適齡兒童入學條件審核中其他特殊情況的由施教區學校根據學位空余情況有序安排。如施教區學校因學位不足,無法安排,由社會事業局統籌安排到其他學校就讀。
2.熱點學校電腦派位招生
經研究決定,南京市揚子第三小學、浦口實驗小學高新分校部分空余學位在本區范圍內采取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具體方法為:
(1)本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在統一規定的報名登記時間內,如有參加電腦派位需求,可選擇參加揚子三小、浦口實小高新分校電腦派位,并填寫《南京市2018年公辦小學電腦派位志愿表》。超過規定日期,不得參加電腦派位報名。
(2)如參加揚子三小、浦口實小高新分校電腦派位報名人數大于該校電腦派位計劃,則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電腦派位的實施辦法由社會事業局負責制定,上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在規定時間內實施。
(3)參加揚子三小、浦口實小高新分校電腦派位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須在電腦派位學校(揚子三小、浦口實小高新分校)報名入學并注冊學籍,不得在本區其他小學報名入學,否則該生將無法取得學籍;電腦派位未取得學位的適齡兒童,回原施教區學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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