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杭州站 2018-02-08 14:48:43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近日,浙江省教育廳起草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包括以下5個方面內容:
1、合理確定學區范圍;
2、完善學區劃分、調整工作機制;
3、進一步規范戶籍生招收的相關程序;
4、妥善落實有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5、及時主動公開學區、招生等相關信息。
現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可通過以下方式反饋:
1.電子郵件:1031368611@qq.com;
2.傳真:0571–88008829;
3.郵寄地址:杭州市文暉路321號浙江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郵編:310014。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8年2月3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工作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促進社會和諧,根據《義務教育法》《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和教育部有關通知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劃分、調整和招生工作明確以下意見。
01合理確定學區范圍
1.學區是指為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而劃定的區域范圍。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學區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根據區域內學校分布、學校規模、適齡學生人數、所在社區、交通狀況等因素,依街道、路段、河道、門牌號、村組等合理劃定。
2.鑒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學校布局具有不均勻性、街區形狀具有不規則性,就近入學并不意味著直線距離最近入學。要充分考慮可能影響公平的各關鍵要素,確定相對科學的學區劃分規則,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整體上相對就近入學。
3.各地可繼續通過單校劃學區的方式,落實就近入學;條件成熟、群眾普遍認同的,也可實施多校劃學區,促進校際均衡。
4.公辦初中學校可以按照單獨劃分學區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學學校學區劃分,實行小學與初中“校校對口”的方式招生。
02完善學區劃分、調整工作機制
1.學區劃分、調整要嚴格工作程序。教育行政部門要完善各利益相關方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決定的學區劃分、調整工作機制,提升學區劃分、調整工作的公信力。學區劃分、調整初步方案形成后要廣泛征求相關街道(鄉鎮)、社區(村)、利益群體等的意見;相關單位、群體對初步方案意見分歧較大且難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聽證;方案基本成熟后,由教育行政部門集體研究決定。若學區劃分、調整方案涉及面較廣或調整難度較大的,要做好風險評估,審慎決定。
2.學區劃分、調整要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學區劃分、調整工作要給社會留出合理的預期時間。新建學校學區劃分或學校學區作調整的,一般應在公辦學校招生開始前提前半年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3.學區確定后應在一段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調整現有學區范圍要慎重。對于群眾高度關注的熱點學校,要加快推進學校聯盟、集團化辦學、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發揮其輻射帶動作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要充分發揮社區、居委會的作用,及時化解學區劃分、調整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實現共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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