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南京社區 2017-11-13 16:28:57
五、關于戶籍和住房審定的幾種情況說明
(一)屬下面三種情況之一的適齡兒童少年,持相應的證明材料,可在相應施教區學校報名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戶口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有固定房產且常住。
2.適齡兒童少年隨老人(指孩子的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本區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3.適齡兒童少年在老人處落戶,持老人的房產證報名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孩子的父母確實沒有房產(須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無房證明);二是孩子出生后父母與孩子的戶口一直都與老人在同一戶籍,且從未遷移過;三是父母、孩子與老人實際居住在一起。如果父母有住房,即使父母與孩子戶口在老人處從未遷移過,也須回到孩子父母房屋所有權證所在的施教區學校入學。
(二)拆遷戶家庭子女入學
1.拆遷戶家庭未安置到位或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家庭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
2.拆遷戶家庭已安置到位的,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應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在購房地所屬施教區學校入學。
(三)城區購房但戶籍仍在農村的家庭子女入學
《義務教育法》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才能正常入學。
農村家庭已在城區購買住房(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但家庭戶籍仍在農村,其子女不能在城區公辦學校入學。可在家庭戶籍所在施教區學校入學,或者參加政策允許的公辦學校空余學額電腦派位,也可以選擇民辦學校入學。
六、高淳區第一中學
高淳區第一中學今年繼續實行相對就近、免試、電腦派位的辦法招收新生。凡符合區二中、區三中、金陵匯淳學校初中部入學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在規定時間內到高淳區第一中學報名登記。如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采用電腦派位方式產生新生。
七、民辦學校
(一)民辦學校實行免試入學。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民辦學校應嚴格執行經批準公布的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收新生。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2017年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比例為2︰8,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學校招生電腦派位工作,并現場辦理民辦學校錄取審批手續。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全額錄取。
(三)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必須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并在規定日期內完成招生工作。凡被民辦初中校接收的新生均按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繳納相關費用。
八、特殊兒童少年入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特殊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普通中、小學應積極接納視力、聽力、言語、智力及肢體殘障等特殊兒童少年入學,嚴格做到“零拒絕”。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入學或休學康復后復學。
九、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5〕28號)中明確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主要是指:處于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寧暫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隨遷子女申請入學辦理流程見《南京市高淳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管理辦法》(高教〔2017〕39號),咨詢電話:區教育局基教科 57338653。
十、城區(新區)新增小區業主子女入學
目前,城區(新區)義務教育學校施教區,是根據學校辦學規模和施教區范圍內人口分布等因素進行測定劃分。
為保證城區(新區)新增住宅小區入住的適齡兒童少年能按時入學,開發商在規劃建設的同時,要向區教育局提供小區建設詳細情況(包括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住宅套數、交付時間等),以備提前研究、妥善協調、合理安排新增小區業主子女入學事宜。凡未按要求進行備案而造成業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學,其責任由開發商承擔。
城區(新區)新建住宅小區按規劃要求配建義務教育學校的,開發商要按時按規配建到位。如開發商不能按規劃要求配建學校而造成業主子女不能正常入學,其責任由開發商承擔。業主購房時要詳細了解相關情況。
十一、照顧對象
在我區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
(一)烈士子女
(二)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
(三)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四)全國勞模子女
以上四類照顧對象按照省、市有關政策執行。
(五)對高淳區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大貢獻人員子女
重大貢獻人員限于外來投資者,申請辦理流程為:
1.持家庭戶籍、企業法人登記證書、綠卡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區政務辦(咨詢電話:57339110)領取并填寫《高淳區“綠卡”持有者子女就讀義務教育學校申請表》;
2.持《申請表》到主管單位審核,并由主管單位負責人簽章;
3.以上材料和《申請表》在6月15日前報區招考辦(咨詢電話:57338626);
4.由區政府牽頭,教育局、政務辦、經信局、經濟開發區等部門進行會商。
十二、招生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采取多種形式,積極主動、完整準確的宣傳招生政策和方案。對社會普遍關心的問題要認真加以解釋,爭取家長的理解。在招生工作中要增加透明度,公布招生工作電話號碼,安排專人負責接聽解答,確保公平公正,接受社會監督。
(二)各校要落實“六不”要求:
1.不得進行違規和虛假招生宣傳(包括初中校進小學、小學進幼兒園進行招生宣傳)。
2.不得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其他教育機構合作組織以擇優、選拔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測試。
3.不得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或學習等級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
4.不得以任何名義分設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等。應均衡師資、均衡生源。
5.不得以任何名義提前簽約錄取學生。
6.不得以政府、單位、基金會等名義收取任何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或其他費用。
(三)建立嚴格的招生工作督查制度,區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將組織對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發現違規招生、違規收費行為的,一經查實,堅決查處,取消相關學校和個人的評優、表彰、獎勵資格,學校辦學水平評估降等處理,情節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三、日程安排
5月13日至14日,小學新生報名。
6月2日至3日,小學新生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9日至10日,初中新生報名,同時可填報電腦派位志愿。
6月24日上午,民辦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學校電腦派位。
6月25日,開通網絡查詢電腦派位結果。
8月10日前,發放入學通知書(或公布新生名單)。
十四、其他
本實施方案由南京市高淳區招生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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