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作者:順義區教委 2017-04-28 11:27:20
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
發布依據
為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做好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7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7〕7號)有關要求,結合順義區實際,提出如下工作意見。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48號),繼續堅持鞏固成果、完善制度、推進改革的總體思路,提高教育治理水平,深化義務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大力促進教育公平,著力完善義務教育入學規則,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確保順義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有序推進。
工作原則
(一)堅持政府統籌,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二)堅持免試、就近,確保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三)堅持程序規范,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政策解答
Q.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在順義區申請入讀小學?
答:凡年滿6周歲(2011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在順義區申請入小學,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順義區戶籍;
2.具有本市其他區戶籍,居住在順義區(需提供適齡兒童監護人的房產證明);
3.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順義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小學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或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以下簡稱“五證”)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的審核。
Q.符合哪些條件可以在順義區申請入讀初中?
答: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申請在順義區升入初中的,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順義區學籍;
2.學籍不在順義區,但戶籍或實際居住地(需提供學生監護人的房產證明)在順義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
3.外省市小學畢業的非本市戶籍學生,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順義區工作或居住,需要在順義區接受初中教育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需提供“五證”等相關材料,并通過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的審核。
Q.符合哪些條件可以按照本市戶籍對待?
答:下列適齡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按照本市戶籍對待:
持有順義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順義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順義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順義區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北京市常住戶籍登記卡、北京市人力社保部門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等證明的適齡兒童少年按本市戶籍對待。
小學入學方式
順義區教委根據學位供給情況和戶籍、房產、居住年限等因素,探索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相結合的入學方式。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審核入學資格,特別是對實際居住的審核,重點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1.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按照北京市教委文件要求,凡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均須通過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參加順義區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戶口簿、房產證明等資料,隨監護人到學校進行信息審核,辦理登記入學手續,經順義區教委審批后發放入學通知。
(1)城區小學入學
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戶口簿和房產證明等資料,到順義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區域內小學確認。各學校要按照順義區教委劃定的服務區域接收學生,優先接收房屋產權為父母的學生,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再接收房屋產權為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學生。
(2)農村地區小學入學
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帶領,持信息采集表、全家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小學確認。
(3)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適齡兒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信息采集表、房產證明及全家戶口簿等資料,到實際居住地小學確認。
2.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
凡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隨監護人持在京就讀證明、信息采集表及“五證”等資料到相應小學初驗、確認,順義區教委審批后發放入學通知。若學校接收有困難,將協調到有學位的學校。
3、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引進人才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順義區教委協調解決。
對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相關規定,在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4、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要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入普通中小學隨班就讀,保證其完成義務教育。
特殊教育學校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義務教育入學工作期間,各鎮、街道成立由鎮長或辦事處主任任組長,主管教育副職任副組長,學校校長和鎮、街道教育助理為成員的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特殊情況會商機制和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平穩推進入學工作。
(二)實行計劃管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各學校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招生計劃。順義區教委根據各學校的生源情況,進行統籌調整后,報北京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
(三)加強學籍管理。順義區統一使用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每一個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北京市中小學管理信息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
(四)杜絕違規操作。各學校要嚴格執行市、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治理亂收費;堅決禁止任何學校及社會培訓機構舉辦各類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培訓班;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在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中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選拔學生,嚴禁將各種考試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依據;堅決禁止初中校違規在小學非畢業年級提前招生。認真接受群眾監督,認真對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順義區教委和教育督導室將繼續對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開展重點督導檢查。
(五)加大宣傳力度。按照北京市教委統一要求,順義區教委通過北京市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服務平臺、北京市順義區教育委員會網站、順義時訊、北青社區報等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入學政策和相關信息;各學校要在服務片內所屬小區(自然村)、幼兒園、小學、初中校門口等顯著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在校園顯著位置公示學校性質、辦學規模、經費來源、服務片區、招生計劃及接收學生的結果等信息。做好入學政策宣傳,讓學生家長了解一般公辦初中升入優質高中校額到校政策,明確升學預期,推進義務教育就近入學順利實施。
重要提示
(一)咨詢或舉報電話
入學咨詢電話:61428301;69433656(順義區教育考試中心義招辦)
民辦校入學咨詢電話:69441081(順義區教委民辦教育科)
入學監督舉報電話:81499598(順義區教委紀檢監察科)
(二)2017年順義區小學入學工作日程安排
| 時間 | 具體工作 |
| 5月1日起 | 開通義務教育入學服務平臺入學政策宣傳門戶 |
| 5月8日-31日 | 完成小學入學信息采集工作 |
| 5月18日 | 啟動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 |
| 6月10日前 | 民辦學校在小學入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跨區招生工作 |
| 6月17日-18日 | 小學審核入學相關材料 |
| 7月上旬 | 各小學發放《入學通知書》 |
| 9月1日-15日 | 建立小學新生學籍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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