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幼教網 2016-12-14 17:26:35
2016年廣州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即將開始,我區(越秀區)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精神,采取“統一時間招生、學校設點審核、統籌安排學位、相對就近入學”的辦法,接受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入學登記。
一、登記時間
越秀區戶籍適齡兒童適齡兒童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5月5日至15日。
廣州市公辦小學報名系統網址:http://zs.gzeducms.cn
2016年5月21、22、23日三天到網上報名系統指引的學校提交資料審核
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
符合政策性照顧借讀條件(詳見附件)的非穗籍適齡兒童于5月21、22、23日三天到居住地所屬小學提交審核資料。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本區常住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于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學的適齡兒童。
具有本區常住戶籍并實際居住在戶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學習能力的中重度特殊兒童(含智障、自閉、腦癱等類型),可到我區特殊學校申請入學。盲、聾啞兒童應到廣州市盲人學校、聾啞學校報名就讀。
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的登記學校提出書面申請,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并報區教育局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凡因主觀原因造成人戶分離的,家長應在報名前迅速把戶口遷移到小孩監護人(父或母)房產所在地,使人戶一致,并到房產所在地的對口學校辦理入學登記。
(二)適齡兒童及父母均沒有本市常住戶籍,但符合廣州市教育局有關規定(詳見附件),在本區有法定監護人和監護條件,于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而未入學的流動人口子女。
三、本區戶籍適齡兒童登記辦法
凡符合小學一年級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其家長須在規定時間內帶小孩到指定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并按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一)適齡兒童隨父母居住在自有房產的需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以小孩父或母為業主的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2.與房產證地址一致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戶口簿中的首頁和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所在頁);3.《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4.《廣州戶籍生小一公辦招生學生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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