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E度教育論壇 作者:圓明園小樹 2014-05-07 13:38:47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教基一〔2014〕1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重點大城市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1號)和《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的意見》(京教基二[2014]10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依法保障本區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益,經區政府批準,現就本區2014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導思想
2014年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落實北京市《關于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京發[2007]17號)和《北京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繼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階段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促進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則
㈠政府統籌原則。將義務教育階段入學作為政府行為予以保障。
㈡免試就近原則。確保適齡少年兒童免試和就近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㈢程序規范原則。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作為規范辦學的重要環節,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三、入學條件及方式
㈠免試就近入學。
凡年滿6周歲(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均須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入學范圍,參加北京市義務教育入學平臺的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采集信息,并由法定監護人持家庭戶口簿在戶口所在地對應學校或家庭實際居住地(憑房屋產權證)對應學校代為辦理免試就近入學手續。小學入學服務系統將對每一個孩子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完成小學教育的京籍學生,應當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入學范圍進入初中繼續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我區采取初中學校通過初中入學服務系統,接收劃片范圍內完成小學教育的學生的入學方式。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將對每一個孩子的入學途徑和方式全程記錄。
㈡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準書》,市人力社保部門為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全國博士后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子女關系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常住戶口登記卡的適齡少年兒童按本市戶口對待。根據家庭實際住房所在地,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入學范圍就近免試入學。
2.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薄、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相關材料,于2014年5月31日前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審核通過者到鄉鎮教委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收確有困難的,由鄉鎮教委報區教委協調解決。各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應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網審核機制。根據有關規定,嚴格禁止違規收取借讀費。
3.凡屬區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解決。
持有烈士子女、臺籍學生、華僑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動模范子女身份證明的學生,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入學范圍可以在戶口所在地或家庭實際住房所在地的學校就近免試入學,同等條件下給予照顧。
㈢民辦學校入學除劃片范圍外,其它條件和要求參照公辦學校執行。
四、入學流程
㈠小學入學
各公辦小學根據區教委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接收適齡兒童報名入學。
1.4月中旬前,各公辦小學做好生源情況調研工作,并上報招生計劃。
2.4月30日前,各小學通過將《致家長的一封信》送達相關幼兒園、居委會和村委會等方式宣傳今年的招生政策。
3.5月1日-31日:學齡人口信息采集
⑴非京籍適齡兒童采集信息。
家長登錄北京市小學入學系統,進入"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入口→填寫信息→家長攜帶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到鄉鎮教委提出書面審核申請→鄉鎮進行聯審→在"審核系統"中進行確認→審核通過者在系統中打印《非京籍適齡兒童信息確認單》→家長登錄"小學入學服務系統"打印出《信息采集表》→登記入學。
⑵京籍適齡兒童采集信息。
家長登錄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進行信息采集,打印《信息采集表》。
4.5月31日,小學入學信息采集截止。
5.6月14日-15日,小學審核入學信息。家長根據學校的通知,需帶上孩子和《信息采集表》、戶口簿、房產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學校進行現場信息核實。
6.6月17日-30日,區義務教育入學辦公室對各小學提交的入學信息進行網上審批。
7.7月4日,各小學依據系統審核通過的信息發放入學通知書。
㈡初中入學
各公辦初中學校根據區教委確定的招生范圍和招生計劃,接收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1.4月中旬前,各公辦初中做好生源情況調研工作,并上報招生計劃。
2.4月30日前,各初中學校通過將《致家長的一封信》送達相關小學、居委會和村委會等方式宣傳今年的招生政策。
3.5月4日前,小學完成政策宣傳工作,并應家長要求打印畢業生《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表》。
4.5月4日-5日,區教委受理回戶口所在區縣和到家庭實際居住地所在區縣初中入學申請、審核和登記工作。
5.5月4日-30日,京籍學生核對信息。
⑴5月5日-16日:
小學從系統中為京籍畢業生打印信息核對表,由學生家長核對并簽字。
小學收取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和學生家長簽字確認的信息核對表。
⑵5月19日-30日
小學依據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相關信息,并在系統中更改相關信息。
6.5月1日-31日:非京籍學生證明證件審核。
家長攜帶相關證明證件材料到鄉鎮教委提出書面審核申請→鄉鎮進行聯審→審核通過者開具《流動兒童少年在京中小學借讀審核確認書》→鄉鎮教委將所開具的《流動兒童少年在京中小學借讀審核確認書》報送區義務教育入學辦公室。
7.6月10日前,小學在初中入學系統中完成畢業生的信息傳送工作。
8.6月11日-20日,小學上報小學畢業生的《北京市初中入學登記表》(含畢業成績、評語和分配學校)。區義務教育入學辦公室在系統中進行確認分配。
9.6月27日-28日,區義務教育入學辦公室辦理回戶口所在區縣或家庭實際居住地學生檔案交接事宜。
10.6月30日前,區義務教育入學辦公室將各初中新生名單審核下發。
⒒7月4日開始,各初中學校依據初中入學系統中審核通過的學生信息發放入學通知書。
五、重點環節規定
㈠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房山區小學畢業生,應按照區教委劃定的入學范圍,在初中入學系統中選擇對應的初中學校,免試升入初中。區教委依據小學電子學籍系統提供的畢業年級學生名單進行招生管理。
申請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區縣升入初中的小學畢業年級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在就讀的小學填寫"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入學申請表",經區教委審核同意后,到戶口或家庭新住址所在的區縣初中入學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登記后將"回戶口或家庭住址所在區縣入學申請表"交回就讀的小學。該生由登記部門所在區縣分配入學,原區縣將不再保留其初中入學資格。
㈡接收殘疾兒童入特教班的房山三小和良鄉二小,要按時做好新生入學工作。對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各小學要根據其殘疾程度,安排其入小學隨班就讀,保證其接受義務教育。小學畢業年級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應當繼續到中學隨班就讀,確保完成九年義務教育。同時,小學要將畢業生中隨班就讀學生的檔案移交給該生所入初中學校,以便對其繼續實施特殊教育。
㈢民辦學校按照區教委審批的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接收新生,并按規定時間到區教委審批。
㈣學校錄取名單經區教委義務教育入學工作辦公室審批確認后,即進入到電子學籍系統中,北京市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將依據小學和初中入學服務系統建立新生學籍。任何學校不得接收已按規定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也沒有權限為其建立電子學籍,學籍系統中取消了手工錄入和刷卡注冊功能。
㈤"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程序。
1.申請人到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出入學申請,并進行相關材料的審核。
2.在京務工就業證明由人力社保、工商部門分別審核,簽有勞動合同的由人力社保部門審核,法定代表人由個體工商部門審核。
3.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由住建部門審核。
4.在京暫住證由公安部門進行審核。
5.全家戶口簿由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超齡兒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學由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6.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們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由居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六、職責分工
㈠區教委職責
1.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劃定本區學校"免試、就近入學"服務范圍,并向社會公示。
2.協調相關委、辦、局,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網審核機制。組織開展學齡人口信息采集工作,加強對未來3-5年適齡兒童入學需求的規劃研究。
3.加強對本區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工作的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負責入學工作宣傳,加大對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學校質量提升、特色建設等方面的宣傳力度,接待群眾來信、來訪,依法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㈡鄉鎮教委職責
1.協調相關部門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網審核機制。按照要求審核非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的入學材料,協調入學學校。
2.指導學校進行政策宣傳,指導家長進行信息采集。
3.公布鄉鎮教委咨詢電話等溝通渠道,并通過多種渠道有效宣傳政策,積極協調解決、主動化解區域內個性化問題。
㈢學校職責
1.制定適合本校的入學工作細則,明確具體責任人,公布學校的招生咨詢電話;多渠道宣傳政策,幫助有困難的家長采集信息,協調解決、主動化解服務片內個性化問題。
2.嚴格按照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積極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
3.及時做好對教師、學生和學生家長的宣傳引導工作,主動告知家長和學生本區新生入學的政策、方式和時間等。在工作中要熱情接待咨詢和信訪,主動接受社會、家長的監督,樹立我區教育的良好形象。
七、工作要求
㈠加強政策宣傳。學校要依據本方案精神,制定適合本校的入學工作細則,宣傳政策。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及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建設。各相關學校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精心策劃,嚴密組織,規范操作,杜絕違規現象發生。要通過發放適合本校的《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的透明度。
㈡落實服務范圍。學校要做好接收本校服務范圍內學生的工作,保證本校服務范圍內每個應依法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在新學年開學時都能夠入校就讀,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不輟學。
㈢實行計劃管理。2014年起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實行計劃管理。各學校要加強入學需求前瞻預測,按照劃片范圍內學齡人口數量、小學畢業生數量和學校辦學規模等制定招生計劃,經區教委并報市教委備案。各學校未經市教委批準,不得擅自調整招生計劃。嚴格落實班額不超過40人的標準。
㈣杜絕違規操作。各中小學必須嚴格執行區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和入學工作程序;堅決禁止學校違規收費;堅決禁止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試、測試和面試;依法嚴肅處理違規違紀事件。
㈤檢查與督導。2014年區教委和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重點在違規收費、公辦學校舉辦以招生為目的各類培訓班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將進一步加強對義務教育入學工作的檢查與督導,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違規招生和收費的行為堅決予以糾正,確保招生政策落實到位。
㈥落實公示制度。區教委將通過網上公示等形式,向社會及時公示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工作方案等相關政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小學入學政策咨詢電話:13366416439
中學入學政策咨詢電話:13366416438
劃片入學范圍及非本市戶籍入學政策咨詢電話:89355055
本方案自2014年5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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