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11-06 15:31:39
導讀:鄧穎超說:“把孩子教育好是我們的共同愿望和責任,也是父母和家長們,一切主管兒童教育工作的單位和部門,一切熱心兒童事業的人們,婦女工作者和少年兒童工作者們共同努力的一件大事。”
鄧穎超(1904.2.4—1992.7.11)是我國偉大的無產階級革命家,著名社會活動家,婦女運動的先驅,同時也是我國兒童少年工作的卓越領導人。1938年3月,為搶救戰地兒童,她同各界婦女組織了中國戰時兒童保育會,并被選為該會常務理事。建國后,她擔任了中國人民保衛兒童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縱觀她的一生,她在維護兒童的權益和推動兒童教育事業發展上傾灑了大量心血,提出了一系列閃爍著真知灼見的兒童教育思想,有力地促進了我國兒童教育事業的發展。本文擬對其兒童教育思想予以粗略闡述。
一、做好兒童工作是百年樹人的起點
鄧穎超說:“做好兒童少年工作是百年樹人的起點,也是建設物質文明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培養一代新人的起點。這是我們建設社會主義、為共產主義奮斗的偉大里程中最重要的一步。要把它提高到戰略的地位充分給子重視。”她精辟地分析道:“兒童少年是一生的基礎。兒童少年時期受到什么樣的教育,培養得好還是壞,直接影響他們以后的成長。在兒童少年時期,他們是純真的,模仿性強,有好奇心,求知欲旺盛,對各種各樣的事物都很有興趣。因此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采取積極有效的方法使兒童少年養成愛祖國、愛社會主義、愛科學、愛勞動、愛公共財物、助人為樂的優良品質,使他們勤奮好學、有理想、有道德、守紀律,從小培養他們“五講四美”,那么我們的事業就大有前途,否則,從小不注意,聽任不良思想、作風侵蝕兒童少年,那么等他們長大后再來糾正就很困難了,這樣勢必給社會主義事業帶來不可彌補的損失。
鄧穎超批評了那種認為教育兒童“沒什么了不起,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的觀點。她指出:“教育兒童少年,是一門包含著心理學、生理學、教育學、倫理學、醫學科學、以及社會科學等多種學科的塑造人的綜合性的科學。沒有很強的責任心、堅韌的意志、勤奮好學的精神,沒有埋頭苦干、兢兢業業的精神,就很難把握它的規律,很難做出成績。”對于兒童少年工作者,她提出全社會要尊重他們,要幫助他們解決各種實際困難,要鼓舞、支持、表揚和獎勵做出成績的兒童少年工作者。對于那些輕視兒童少年工作的人,她提出要進行耐心的教育和批評。對于摧殘和迫害兒童少年的人,她強調必須給予應有的法律制裁,決不能姑息縱容。
二、大力舉辦多種形式的保育機構
建國初期,鄧穎超提出:“今后開展兒童保育事業的方向,要更進一步為廣大體力勞動者、腦力勞動者及其子女服務,更多地幫助她們舉辦各種各樣的保育機構和幼稚園。”她認為,大力舉辦托幼機構至少有三方面的好處:首先,有助于兒童接受集體的教育;其次,有助于家長們在一起交流教育兒童的方法;再次,可以使物質得到有效地使用和調劑,也有助于一部分做母親的婦女可以抽出時間從事其他的工作。她主張不同的地區在舉辦保育機構上應有不同的著力點。在女職工較多的工業城市,著力點應放在整頓或增設工廠的保育機構上;在非工業城市,著力點應放在幫助女教師舉辦保育機構上;在農村,著力點則應放在組織托兒互助小組、托兒所以及幼兒班(隊)上。
關于舉辦保育機構的原則,鄧穎超強調:“興辦保育機構的原則,必須根據今天勞動人民的生活水平,經濟能力,及有關各方面人力、財力,父母需要、子女利益來決定托兒所的收托時間、生活標準、設備規模等。以辦小規模的半托為主,或在可能時試辦全托。總之,力求運用現有的人力、財力,舉辦各種各樣的托兒所,為更多的孩子服務。”按照這一原則,她提出,首先是提倡各有關工礦企業、機關、學校、合作社舉辦保育機構;其次,要重視社會力量,依靠群眾,提倡社會各界熱心兒童事業、公益事業的人士,出錢、出力、出技術、出主意,舉辦各種保育機構。對于城市街道托兒組織,要大力提倡,采用民辦公助的辦法,解決保育員工資過低的問題。對于私人舉辦的保育機構,要扶持其發展,而不應兼并或排擠。
鄧穎超強調要完善兒童保育工作的管理體制。針對建國初期衛生部、教育部、內務部在幼兒園、托兒所管理上出現的“三管,三不管”問題(“三管”指三方面都要材料,“三不管”指有因難時三方面都不管),鄧穎超向中央建議:各種類型托兒組織繼續由各原主管單位行政領導,不加變動;凡有關兒童保健方面的業務,統統由衛生部門負完全責任;凡有關三歲以上幼兒教育方面的業務,統統由教育部門負完全責任;工礦托兒組織仍由所在工礦工會女工部、勞保部負主要責任,聯合衛生、教育部門和婦聯等有關方面進行檢查、督促和改進業務;婦聯應協助各有關方面做好宣傳、組織、推廣經驗的工作,積極“為參加生產或工作的家中無人照顧孩子的勞動婦女”建立各種托兒組織。
三、兒童教育要明確目標和講究方法
(一)從遠大的目標著眼,從兒童的具體情況著手
鄧穎超強調,兒童教育應有明確的目標,要從大處著眼,根據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要求米進行,使兒童們從小就具備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的品質和情操,使他們成長為革命事業的接班人,成長為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才。同時,她認為,兒童的主要特點是純真、幼稚、活潑好動、好奇、模仿性強、自尊好勝、精力旺盛等,教育、引導兒童就是要從這些具體特點和情況來著手。
(二)讓兒童在學習、勞動和集體生活中鍛煉,把教育貫穿到孩子的日常生活與行動中去
鄧穎超指出,愛孩子,不能光讓孩子吃好穿好,不能嬌慣放縱,一味遷就,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就像溫室的花朵一樣經不起風吹雨打和太陽曬。她認為,一個人沒有經歷艱苦的磨練,沒有遇到一些困難,沒有經歷一些風險,沒有碰到一些釘子,他的思想和品質就難以得到很好的鍛煉和提升,他的才能就難以得到充分的發展。因此,她主張,讓兒童在學習、勞動、集體生活中接受鍛煉:其一,“在不超過兒童體力、腦力負擔的情況下,要求孩子在學習上勤奮刻苦,爭取優良成績,愛惜學習用具,不浪費一張紙、一枝筆,做一個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的好學生。”其二,要鼓勵和支持兒童參加學校和家庭中力所能及的勞動,使他們從小就受到勞動實踐的教育,樹立起勞動光榮、不勞動可恥的思想,學會用一個普通勞動者的態度平等待人。其三,要教育兒童熱愛集體,以助人為樂,以損害集體、損害別人、自私自利為恥,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對人要有禮貌。其四,要教育兒童遵守學校紀律,遵守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愛護公共財物,做老實人,說老實話,做老實事。其五,教育兒童在生活上要勤儉樸素,具有獨立管理自己生活的能力,防止依賴思想和享受思想的產生。
(三)要根據孩子的特點、年齡、心理、理解能力,進行正面的誘導說服,使孩子們能夠接受
鄧穎超提出,“教育孩子不要脫離孩子的具體情況,脫離實際,高談抽象的原則和大道理,不要用成人的標準要求孩子,要從孩子日常生活中、學習中遇到的小事情,發生的小問題講起。告訴孩子哪些對,哪些不對,應該怎樣做。要反復地擺事實,講道理,不倦地進行教育”。她舉例說,針對兒童活潑好動的特點,我們應該引導他們做—些有益于身心健康發展的活動;針對兒童好奇心強的特點,應該引導他們注意新鮮事物,常給他們講一些農村、城市和各國人民的新鮮事,防止他們追求傳奇神怪的東西。她主張,兒童表現好時就應及時鼓勵和表揚他,表現不好時要耐心教育和糾正,要避免采用簡單的、粗暴的辦法。她說:“打罵并不能使孩子從中受到教育,弄清是非。打罵孩子,使孩子一時表面服從,心里反感,甚至也學著對待別人。用這種辦法,不但不能把孩子教育好,反而會損傷孩子的自尊心,養成自卑、膽小、孤僻、撒謊等不正常的性格。”
四、實施創造教育
在鄧穎超看來,未來是屬于兒童的,未來需要兒童去創造,因此對他們實施創造教育很有必要。她提出,兒童少年“不是貪圖安逸、坐享其成的一代,而是艱苦創業、造福人類的一代;不是因循守舊、墨守陳規的一代,而是勇于創新、開拓前進的一代;不是滿足現狀、不思進取的一代,而是向往明天、創造未來的一代。”她認為,必須從三個方面來實施兒童創造教育:
(一)使兒童樹立創造的志向
鄧穎超強調:“志向是一種內在的強大動力。沒有創造的志向,就不會有創造的行動。”而創造的志向來源于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強烈的事業心。在教育過程中,要讓兒童知道祖國的囑托、人民的期望和歷史賦予他們的光榮使命,使他們不但要有虛心學習前人的美德,而且要有超過前人的志氣。為了使兒童的創造志向牢固起來,她主張通過教育使兒童擁有堅定不移的信心和堅忍不拔的毅力。
(二)培養兒童的創造才干
鄧穎超說:“有了創造的志向,還必須有創造的才干,不然就叫志大才疏。”要培養兒童的創造才干,需要在三個方面下功夫:
一是擴大兒童的知識面。鄧穎超認為,知識是能力的基礎,“一個人知識越豐富,智力才越發達,思維才越活躍,創造力才越強。”她主張,不僅要讓兒童學好課本上的知識,而且還必須盡可能地讓他們多學一些課外知識,以使他們的眼界變得開闊,頭腦變得靈活,知識變得豐富。
二是發掘和提高兒童的能力。鄧穎超明確提出,“‘高分低能’不是我們的培養目標。”為此她建議:首先,兒童要逐步學會使用一些基本的勞動工具,學會做科學小實驗,學會把掌握的知識應用到實際中去,并使原有的知識更加豐富。其次,要鍛煉兒童的組織管理和社會活動的能力。她認為,兒童是未來的主人,當主人就必須學會管理。兒童在學好功課的同時,要積極參加各種有益于他們增長知識、增長才干的社會實踐活動。在活動中,要注意提高他們分析事物的能力、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組織管理的能力。
三是注意鍛煉兒童的身體。鄧穎超認為,強壯的身體對于兒童的創造力發揮至關重要。她說:“做到既長知識,又長身體。這樣,你們在創造未來的偉大實踐中,才可以保證有充沛的精力和強健的體魄。”
(三)開展創造性的活動
一是創造性地開展少先隊的活動。鄧穎超認為,少先隊是兒童樹立創造志向、培養創造才干的廣闊天地。要培養創造精神,就要把少先隊活動創造性地開展起來。在開展少先隊活動中,應注意充分地發揚兒童少年的主人翁精神,要讓他們自己當家作主,自己出主意,自己做準備,自己來組織,不能什么事都等輔導員來安排。兒童少年既是少先隊各項活動的積極參加者,又是各項活動的設計者和組織者。
二是積極開展諸如“小考察”“小制作”“小發明”之類的活動。她認為這些活動能為孩子們長大后去搞大發明、大創造打下基礎。她說:“今天的‘小發明家’,明天就可能成為大發明家。我相信,21世紀的華羅庚、李四光,就出在你們這一代人當中。”
五、家庭、學校、社會要各盡其責,密切合作
鄧穎超說:“把孩子教育好是我們的共同愿望和責任,也是父母和家長們,一切主管兒童教育工作的單位和部門,一切熱心兒童事業的人們,婦女工作者和少年兒童工作者們共同努力的一件大事。”她認為,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對兒童的成長都很重要,三者缺一不可。1982年10月,她給《為了孩子》雜志題寫了如下意味深長的話語:“培養和造就社會主義一代新人,必須由學校、社會、家庭三個方面共同努力,各盡其責,密切合作。”實際上,在此前后,她多次強調了這一觀點。她提出,兒童教育工作者要積極地、創造性地用自己的智慧和毅力把兒童撫育、教育、培養好;家長們則應懂得家庭教育的重要意義和科學的教育方法,改變過去對子女嬌生慣養,放縱溺愛,或者不問不聞的不負責任的態度;社會各部門則應主動關心和積極豐富兒童少年的校外生活,為他們提供活動場所和物質上的、精神上的營養。她特別提到,要發揮婦女組織在兒童教育中的作用。她說:“尤其基層婦代會,家屬委員會要把教育好兒童的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經常的工作任務來進行。向街道婦女經常宣傳正確教育子女的重要意義,并注意發現群眾中正確教育子女的好典型,活榜樣,廣泛開展群眾的自我教育。基層婦代會的干部不僅要在教育子女方面起模范作用,為群眾樹立一個好榜樣,還要在群眾中造成一個人人關心孩子和熱愛孩子,人人重視教育孩子的社會風氣。”
鄧穎超特別強調家庭、學校和社會這三個方面要主動地、自覺地密切合作,要避免三方面的教育互相抵消的現象發生。她舉例說,比如住校的學生在學校養成非常有規律的生活,等到他回到家里,父母一個星期才見孩子一面,對孩子又是寶貝,又是心肝的,孩子愛吃糖,就給他糖吃,愛吃什么就隨他吃,結果打亂了孩子的生活規律。有一次,她就親眼看到幾個小孩一下子就吃了好幾斤糖。針對這類現象,她提出,“家庭必須采取積極的態度,和學校配合,不能扯學生的后腿,這樣老師才事半功倍,否則,一回家和學校的教育就抵消了,這樣于,教育的效果就受影響。”她主張,各級協調機構要努力做好這項工作,使學校、社會、家庭三方面互相交流情況,逐步統一認識,統一行動。
以上五個方面是鄧穎超兒童教育思想的主要內容。鄧穎超兒童教育思想內涵豐富,見解深刻,在歷史上起過巨大的積極作用,至今仍具有很強的現實指導意義,值得我們學習、研究和發揚光大。
來源:《學前教育研究》2007.10
湖南師范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長沙師范專科學校 伍春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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