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自網絡 2009-07-21 10:34:08
模式1一人全權支配
薪水交由一個人(妻或夫),由她(他)全權支配所有家用,這種方式適合互信基礎夠的夫妻。而拿到財政大權的配偶,不僅要有理財能力,更要有無私的精神,不能將全部動產、不動產都登記在自己名下,因為一旦讓另一方有"做牛做馬"的不好感受,夫妻關系就很難長期維系。
模式2高薪者提供部分家用
例如先生只給固定家用,不夠的部分才由太太的薪水貼補,這種方式比較適合日常開銷穩定的家庭。反之,如果太太需要貼補的缺口經常很大,而只給固定家用的先生卻有很多余錢來"善待自己",諸如大手筆添購個人奢侈品的話,太太當然就要跳腳了。
模式3高薪者負責所有家用
譬如高薪的先生負責扛下所有家用,太太賺的薪水可以完全用在自己身上,適用在所得相差很懸殊的家庭。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開銷龐大、又沒有預先做好保障規畫,家庭財務其實潛藏很大的風險。
模式4設立公共家用賬戶
由夫妻成立共同賬戶來支應共同開銷,乍看是最符合公平原則,但爭執也最多,問題出在"共同開銷"的定義。例如太太想在客廳添購一盞數萬元的歐式古董落地燈,理由是既美化家中氣氛,又能當成收藏資產,應該屬于家庭共同開銷;但先生卻認為這只是太太個人喜好,反對由共同賬戶支出,類似爭執就會經常不斷。
模式5各自負擔特定家用
由夫妻各自負責特定開銷,譬如先生扛房貸,太太負責一般家用。如果夫妻所得相近,各自負責開銷的金額也相差不大,就能相安無事;但是若某一方支出的金額浮動很大,或是一方負擔金額持續下降、另一方負擔始終居高不下的話,夫妻間仍然會時起齟齬。
模式6各自負責理財目標
譬如由先生負責平日開銷,太太的薪水專作退休金準備,也就是先生負責達成短中期理財目標,太太負責長期理財目標,夫妻協力、專款專用,這種方式可讓家用爭執降到最低,但是雙方都要有一定的理財能力,才不至于兩頭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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