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2009-07-19 22:38:57
出生缺陷是指新生兒出生時即存在的各種形態和結構的異常。
出生缺陷可以涉及某一臟器或臟器的一部分,也可以涉及到身體的較大區域,可以是某一部位的異常,也可以是多部位的異常。據統計,初生嬰兒中約有15%有一項或幾項輕微的結構異常,有2項輕微缺陷者中1/10伴有一項重大異常,而有3項或3項以上輕微缺陷者中1/5伴有重大異常。
出生缺陷分為:
1.畸形:常常在孕期10周前(胚胎形成過程)局限性發育失誤所導致,例如兔唇。
2.變形:指器官形態上已經成形,但由于后天機械性的作用導致形態和結構發生變化,例如畸形足和斜頸。
3.中斷:胎兒在原來正常的發育過程中,因為外來干預導致結構缺陷,例如胎兒肢體受羊水中飄浮的羊膜束帶糾纏而被撕傷或截斷。
4.發育異常:是指細胞構成組織時發生異常。
新生兒畸形除遺傳因素外,孕期受到各種致畸形因子的傷害也是重要原因。例如抗癲癇藥、抗代謝藥的應用,糖尿病和宮內感染,包括風疹、梅毒、艾滋病、弓形蟲、皰疹病毒、巨細胞病毒、小球病毒和柯薩基病毒感染。
根據長期積累的臨床資料分析,目前推薦生育年齡的婦女每天服用0。8毫克葉酸,將有助于減少由多因子遺傳所致的出生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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