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09-07-18 00:11:15
年齡(歲)
音樂發展主要特征
0~1
對聲音作出各種反應。
1~2
自發地、本能地“創作”并唱歌。
2~3
開始能把聽到的歌曲片段模仿唱出。
3~4
能感知旋律輪廓。此時如開始學習某種樂器的演奏,可以培養絕對音高感。
4~5
能識別音高、音區,能重復簡單的節奏。
5~6
能理解分辨響亮之聲與柔和之聲。能從一些簡單的旋律或節奏模仿中辨認出相同的部分。
6~7
在歌唱的音高方面已較為準確。明白有調性的音樂比不成音的堆砌好聽。
7~8
有鑒賞協和與不協和音的能力。
8~9
節奏、旋律的記憶改善了。逐步具有韻律感。能感知兩聲部旋律。
10~11
和聲觀念建立,對音樂的優美特征已有一定的感知和判斷能力。
12~17
欣賞、認知和感情反應能力均逐年提高。
以上這些兒童音樂能力的發展都是建立在音樂聽力的基礎上,音樂聽力越強,音樂能力就越強。
兒童音樂聽覺能力是逐步發展起來的,它包括三方面的內容。各種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能力;音樂內心聽覺能力。
1.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
音樂是由許多音樂要素組成的,如旋律、節奏、和聲、音色等。培養兒童對這些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是學習音樂的基礎。兒童最容易聽辨的是音的長短、快慢和強弱,逐步過渡到音高和音色的聽辨。兒童的音樂聽黨能力是需要慢慢培養的,不可操之過急,必須經過大量的音樂實踐才能實現。
2.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能力。
對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力,首先表現在對音樂的情緒把握和對音樂內涵的領悟,其中也滲透了音樂審美的發展。這種能力是在對音樂要素聽辨的基礎上形成的,對音樂要素的聽辨能力越強,整體音樂形象的聽辨力就越強。
第二是對音樂曲式結構的聽辨。曲式是構成音樂的一個重要因素,有了曲式的聽辨力,就如同找到了打開音樂大門的鑰匙,使聽起來好像雜亂無章的音響,頓時成了有層次、有條理、有章節的音樂了。
第三是音樂體裁的聽辨力。音樂體裁的種類很多,如進行曲、搖籃曲、小夜曲、舞曲、船歌、交響詩、交響音畫、交響曲等。每一種體裁都有它自身的特點,準確地聽群體裁特點,有助于對整體音樂形象的理解。
3.內心音樂聽覺能力。
內心音樂聽覺也可稱為內心聽覺想象,是指在音響結束后,通過聽覺想象仍能保留音樂的音響,或是在音響之前,通過識譜,把紙k的音符轉化為實際的音響。這是一種重要的音樂聽覺能力。可能大家都有這樣的聽覺經驗,當欣賞完一段音樂之后,那優美動聽的旋律,久久地在耳邊索繞,口中還能輕輕地哼唱。可是過不了多久,就記不住了,這就是內心音樂聽覺的作用。音樂是時間的藝術,稍縱即逝,只有靠內心聽覺的能力才能留住音樂,獲得音樂的體驗。
在兒童音樂聽力的發展過程中,要遵循兒童音樂接受的心理特點,不能使用純概念式的方法,要以音樂的音響為基礎,通過音樂活動培養兒童的音樂聽力。
(二)音樂審美力的發展
兒童的音樂審美能力是不斷發展的,是隨著音樂的感知與音樂思維的發展而發展的,同時又與音樂的環境和教育有著重要的關系。兒童的音樂審美力的發展一般要經過音樂審美感知、音樂審美想象、音樂審美情感和音樂審美理解四個階段,其中主要是音樂審美感知。
1.兒童的音樂審美基本上是處于音樂審美感知階段,從聲音的感性材料中直接獲得美的感受。例如,兒童只是憑直覺來判斷音樂美不美,他覺得好聽就是美,他覺得不好聽就是不美,沒有統一標準,也沒有明確的原因。教材中,我們認為是優秀的歌曲,但他們就是不喜歡,這里除了音樂本身的問題之外,主要是因為兒童還沒有形成一定的審美意識,他們對音樂的感知還處于低級階段,還不能從理性的角度去認識音樂。所以,教師要不斷地提高兒童音樂的感知力,對音樂的感知越深,所獲得的美感才能越深。
一般來說,兒童最先感知的是音的長短和強弱,然后是快慢,對音色的分辨和音高概念的形成需要一段較長時間的培養。音樂的對比能力在音樂審美感知階段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小到一段歌曲中樂句之間的對比,一首樂曲中樂段之間的對比;大到交響曲中樂章之間的對比。音樂是離不開對比的。感受和體驗音樂的對比,就可以促進兒童審美力的發展。在兒童時期,音樂對比能力是逐步發展起來的,即使到了六年級,也只是獲得了初步的音樂對比能力,不能等同于成人。
2.音樂審美想象。由于兒童基本上處于形象思維和初步的抽象思維階段,因此,兒童的音樂審美想象主要是音樂再造想象。通過音樂形象性的表現,與生活中的事情產生聯想。如聽到吸吶模擬鳥的鳴叫,想象鳥的形象;聽到奔馬的節奏聯想到馬的形象等。對以表情性為主的音樂進行創造性的想象,就有一定的困難。因此,兒童的音樂教育要以形象性的音樂為主,培養兒童再造想象的能力,適當地引導兒童進行創造性的想象。
3.音樂審美情感。兒童心理學證明兒童最容易獲得的是歡快的情感。因此,他們喜歡動感的、歡快的音樂,而對較慢的,雖然是非常優美的音樂,也會無動于衷。究其原因,是因為音樂審美情感的形成離不開對音樂的深入感知,離不開音樂思維的活動,而這兩方面在兒童時期都不可能很深入。所以,在兒童時期,主要是培養兒童歡快、雄壯、優美的審美情感,通過音樂教育培養兒童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健康的審美情趣。
4.音樂審美理解。音樂審美理解是一種融感知、想象、情感為一體的復雜的心理活動。它是對音樂本質的領悟,與客體的綜合素質有密切的關系。雖然在兒童階段學生不可能對音樂有很深刻的理解,但可以積累音樂審美的經驗,為他們今后的音樂審美理解打下良好的基礎。
(三)音樂創造力的發展
兒童音樂接受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音樂創造力的發展。對音樂創造應有一個廣義的認識,音樂創造不是簡單的創造過程,而是創造性思維的發展過程。因此,通過音樂教育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已經受到越來越廣泛的關注。
培養兒童的音樂創造力,首先是培養學生的創造性思維的習慣。如敢于發表與他人不同的意見;善于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問題;有強烈的好奇心和勇敢的探索精神;有自信心,敢于堅持自己的意見,等等。由于音樂呈現非具象性和情感性的特點,音樂教育十分有利于創造性思維的發展。
根據兒童音樂接受心理,兒童的音樂創造性思維主要以跳躍思維為主,跳躍思維和直線思維相結合。他們的創造完全憑自己的感覺,不會按照理性的軌跡,考慮應該怎么樣,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這種跳躍性思維的能力正是創造力培養的條件,應該積極保護。但我們的傳統教育卻不是這樣。有關部門做了一個調查,其中問到:
(1)是否喜歡說出與眾不同的意見。(44%、37%、19%)
(2)是否敢于堅持自己的意見。(64%、18%、8%)
(3)是否想用多種方法來解題。(35%、28%、13%)
調查結果顯示,低、中、高年級兒童的創造性思維有差異,他們的創造性思維越到高年級反而越不活躍。實際上,不是我們的學生缺乏創造性,而是我們的教育出了問題。反思我們過去的音樂教育,恰恰忽略了創造性思維的培養,用共性代替了個性,用專業訓練代替了創造性思維的培養,限制了兒童創造性思維能力的發展。
兒童有了創造性思維的習慣,再具備一定的音樂創造知識,就可以進行音樂創作了。兒童沒有框框的束服,他們的創作雖然是幼稚的,有時甚至是違反音樂規律的,但正是這種創作的萌芽為他們今后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兒童的創造力發展首先是模仿,在模仿過程中就包含了創造的因素。例如,按例句的格式創作歌詞或短的樂句;然后是即興創作,如隨口唱出一段旋律,按節奏創編旋律,旋律填空,旋律問答,“魚咬尾”等;最后進入音樂創作。以上這些音樂創造活動是為音樂創作打基礎,重在過程,培養兒童的創造性思維習慣,不必太注重結果。即使是進入真正的創作階段也不能過高地注重結果,兒童在創作過程中所獲得的各種能力的培養和活躍的思維比掌握知識結果要重要得多。
兒童的音樂創造力必須在音樂實踐中培養,欣賞、表演、創作是音樂實踐的主要內容,在音樂的實踐中就包含了創造的因素。特別是音樂表演,是對音樂的二度創作。在唱歌和演奏中,必定要融入個人對音樂的理解,這是培養兒童創造性思維最有效的途徑。(待續)
相關推薦:
小升初試題、期中期末題、小學奧數題
盡在奧數網公眾號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幼教網,幼兒教育我們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