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浪育兒 2009-05-27 10:21:38
中醫學家一貫主張“欲不可早”,反對早婚早育,提出“及時而嫁”、“待壯而婚”,這一思想是非常科學的。現代醫學指出:20歲的女子實際上身體并未完全發育成熟。婦女到19歲左右骨盆逐漸寬大,臀部開始增寬,為以后順利孕育和分娩創造條件。而骨骼的鈣化,一般要到23歲左右才能完成。因此,24~28歲生育最為適合。從優生與產科生理角度來說,婦女生育太早對婦女和嬰兒的健康都不利,如子宮收縮無力,胎位不正,胎兒發育不良,臨產及分娩時容易發生難產、子癇、產程延長、出血量多、胎盤早期剝離等。生育過早的婦女,
其先天畸形兒出生率較24~28歲的產婦高50%,而所生嬰兒的死亡率高24倍。另外,懷孕后合并癥也較多,如高血壓、抽風、風濕熱等。
男女在生理機能健康的情況下結婚,才能有健康合格的精子和卵子,才能保證受孕成功,胎兒發育正常,出生后身體強壯,壽命長久。青年女子一般在20~23歲左右身體發育進入成熟階段,但許多人心理發育并不成熟。在此期間,青年人也正處在迅速生長發育期,需要充足的營養素和礦物質,如果早育,對胎兒對孕者都是不利的。因此懷孕與生育的最佳年齡段應當在24~28歲。梁啟超的《禁早婚議》中提出了早婚五大害處:一是“害于養生”:“少年男女,身體皆未成熟”。二是“害于傳種”:“父母之身體與神經兩未發達,其資格不足以育佳兒”。三是“害于養蒙”:青年男女到“二十五歲及三十歲以上乃有可以為人父母之能力。四是“害于修學”:早婚把寶貴年華“投諸春花秋月,纏綿歌泣”,失去“風云進取之氣”。五是“害于國計”:早婚者“其本身方仰食于父母”,未備“沾生之力”。過早生育后代,為家庭、社會、國家增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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