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日報 2008-04-17 11:32:03
今年6月1日起,新生兒出生后只要取得北京市城鎮戶籍就能辦理參保手續,不再受新生兒滿28天才能參保的限制。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表示,為進一步推進醫療保險改革,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經過研究決定,擴大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范圍。從今年6月1日開始,包括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在內,凡是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嬰幼兒,只要取得本市的非農業戶籍,就可以在90天內由家長持戶口簿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社保所辦理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當年的醫療保險費,自參保繳費的次月起享受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時間至當學年的8月31日。
據介紹,2007年9月北京市正式實施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后,規定當年符合參保條件的嬰幼兒,必須在出生28天以后,才可以辦理參保繳費手續。這一政策實施后,北京市的學生兒童大病醫療保險制度就實現了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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